现年46岁被告,29日被裁定五项非礼罪中的两项罪名成立。控罪指称,被告涉嫌在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间,多次性侵犯现年15岁及14岁的两名女儿。被告在开审前否认控罪,法庭需要传召事主出庭,用视像系统作供。法官29日裁决时指出,被告的行径破坏女儿对父亲的敬重,严重伤害女儿的心灵。
控方案情透露,次女多次遭被告触摸身体,但她只记得于2007年的三次事件,当时她12岁就读中一。一次事发时,仅穿内裤的被告突然伸手到她内裤中,抚摸她臀部,并企图将舌头塞入她口,但不成功。另一次被告睡在她身旁,捉着她的手抚弄他下体。最后一次,被告突然抱次女入房,以下体擦向女儿阴部,警方于去年12月拘捕被告归案。
被告在接受警诫后供称,自己曾经亲吻女儿,但没有进行性侵犯。不过,他在其后的口供中则承认因为冲动,曾经侵犯次女。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