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 通讯员黄淘涛) 打工青年姜海林清晨进入女同事宿舍后,将熟睡中的一名女同事强奸。记者昨天获悉,大兴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姜海林6年有期徒刑。
2007年7月6日早6点多,下夜班的小娜(化名)回公司宿舍睡觉。疏忽中,她没锁门。睡梦中,独自一人在宿舍的小娜被人用被子蒙住头部。惊醒过来后,小娜发现一男人趴在自己身上。
小娜用双手抓挠该男子手和肩部,同时哭喊呼救。但该宿舍以前是练歌房包间,四周装有隔音墙,外面听不到屋内的声音。小娜反抗无果后被强暴。
男子逃走时,小娜看他有点眼熟,像是公司新来的同事。警方获悉这一情况后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确为小娜公司新招的装卸工姜海林,并对其网上通缉。去年12月,姜海林在山西被抓。
庭审中,姜海林辩解称,当天早上,他上厕所回来时走错了房间。发现了这名穿着睡衣的女同事后,他一时糊涂起了“歹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