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6月4日报道 无业女青年李媛冒充政法大学教师,声称可以协助在校内投资办网吧,骗取20余人共500余万元。昨日,李媛被怀柔法院以集资诈骗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
面对判决,李媛面无表情地说了句“我有罪,我获得了那么多钱,肯定要失去自己的自由!”
1981年出生的李媛高中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期间曾经在网吧工作过,对网吧比较熟悉。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期间,李媛声称自己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师,最近刚从美国留学回来,能利用在学校的身份,在大学校内及附近建立大型网吧。李媛通过各种关系,到处游说:只要投资20台电脑,每月每台电脑缴纳150———200元的管理费,李媛负责每季度按期返利。
两年半期间,向李媛“投资”、受骗的有20余人,涉案款500余万元。
据其交代,为了掩饰自己集资诈骗的真实意图,她常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将集资来的钱向部分投资者进行返还,让部分受害人信以为真。
经法庭调查,在500万的集资中,除李媛用以“返利”和购买三辆轿车外,还给受害人带来190余万元的损失。
此外,2008年,李媛还谎称“帮忙租房”或者“找工作”,骗取被害人26万元。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