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的高某和妻子阿红(化名)、3岁的儿子住在海珠区江燕路某小区,因为要帮亲戚打理云浮市一家工厂,高某平时都在云浮,周末才回广州。
2007年7月,高某家对门搬进一位新的租客,是20多岁的湖北女子潘某玲。这位新邻居白天在家睡觉夜晚上班。
当年10月的一天,阿红看见潘某玲把吃剩的骨头扔给在平台玩的儿子,忍不住质问潘某玲为何欺负孩子,双方有了第一次争吵。
此后,双方的争吵时有发生。邻居谢某证实,潘某玲不仅经常与阿红吵架,还与其他邻居吵过,起因大都是丢垃圾等琐事。
独自带着孩子生活的阿红只能打电话向丈夫诉苦,称潘某玲经常拔家门口的香脚,还拉开窗帘往屋里吐口水,四处造谣说其不守妇道。
高某虽然十分不满潘某玲的行为,可是想到两家是门对门的邻居,他又在外地工作,如果和潘某玲闹僵,妻子和孩子又要被欺负。于是,他决定找潘某玲协商和解。
不过,这一和解请求遭到了拒绝。“她还威胁说要找黑社会的骚扰我家人”,高某说。为此,高某甚至动过换房子的念头,苦于经济条件所限而没能搬家。
2008年6月12日晚,阿红与潘某玲再度发生激烈争吵,甚至有肢体冲突。到场的保安称,劝架时阿红想离开但潘某玲拽着她不让走,非要继续理论。
被劝开后,阿红被邻居拉着到小区里散心。阿红回家时,碰到守在一楼门口的潘某玲,又被她纠缠。邻居作证,称阿红比较老实,潘某玲为人则比较厉害。
连夜赶回家杀邻居
当晚,阿红在电话中向丈夫诉说了和潘某玲吵架的事情,高某当即从云浮驾车回来。略有醉意的高某准备报复潘某玲。
次日凌晨3时许,潘某玲回到小区。一直在小区守候的高某上前将她拉倒在地,并抓住她的头部往地上撞击,再用汽车防盗锁打击潘某玲的头部,致其死亡。
高某被抓获后将家里唯一的一套房子卖了以赔偿被害人家属。潘某玲的父亲请求法官对高某从轻处罚,称他最了解自己的女儿,“脾气暴躁、说话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