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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团伙在戈壁滩开设赌场一审领刑

发布日期: 2009-06-15  //www.110.com  
本报嘉峪关讯(记者董开炜)记者日前从嘉峪关市人民法院获悉,2008年12月9日由嘉峪关市公安局破获、一举抓获66名涉案人员的“戈壁赌场”案,近日由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高某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另外5名主犯被分别判处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9名从犯被判处1至2年缓刑。所有嫌犯均被处以3000元或4000元罚金,赌资238065元被追缴。

  无业人员高某(绰号高老大),2005年11月曾因赌博犯罪被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再次干起聚众赌博的勾当。2008年11月下旬至12月,以高老大为首的组织者在戈壁滩上的嘉峪关新城林场、黑山湖农场、二矿废弃的羊房子等地设立赌场,多次纠集和联络本市及周边县市和外省籍人员聚众赌博。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2008年12月9日,高老大等人再次在距嘉峪关市区约30公里处的黑山湖农场的一间废弃平房里设立赌场聚众赌博。嘉峪关市公安局获得线索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全副武装,秘密行动,当场将涉嫌赌博的66人全部抓获,缴获赌资23万多元,缴获赌具麻将、对讲机等作案工具。参赌人员中,高老大在内的3人有犯罪前科。2008年12月11日,高老大等15人因涉嫌赌博犯罪被刑事拘留,其他参赌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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