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高雄地方法院判决指出,黄正堂(48岁)去年3月刚出狱。去年10月4日中午,在高雄市住家附近,见一名弱智女游民颇有姿色,于是以捡到她的手机为由,将女子骗回家。
女游民随黄回家后,先吃了黄准备的稀饭及鱼,然后进房睡觉。傍晚醒来后,黄帮她准备汤饺当晚餐时,趁机掺入一种药物,女游民吃下后不省人事。黄正堂见女子昏迷后,拿剪刀剪开女子的牛仔裤、皮带、内裤。此时,女子突醒来,黄正要动手脱去她的内衣,但她无力反抗,被黄捂住嘴巴性侵得逞。
女子隔天醒来后,发现自己的牛仔裤、内裤与皮包都被剪破,就连皮包里的1600元也被黄抢走,马上报案。警员赶到后,除把被害女子送医验伤,并采集尿液检体,也在房子里找到女子被剪开、就像一块布的牛仔裤、内裤与皮带、皮包等证物,黄回家时也被逮捕。
黄正堂应讯时否认强奸,声称他和女子一起到海边玩,回家后对方说要帮他拖地,因实在找不到抹布,才剪下对方牛仔裤裤管擦地板。黄甚至还说:“那女的全身臭臭的,我是好心收留。我的品味没那么差。”
由于警方找到的牛仔裤,从裤管一路剪到裤裆,不像黄正堂所说只剪下裤管当抹布,加上女子尿液验出药物阳性反应,女子下体检体的DNA也与黄相符,法官认定黄正堂犯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