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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团伙持枪贩毒被提起公诉

发布日期: 2009-06-19  //www.110.com  
 本报榆林讯(乔小兵白海波 记者 越奋刚)备受各界关注的榆林首例特大持枪贩毒案昨日开庭审理,榆林市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对主犯马廷智为首的9人贩毒集团提起公诉。榆林市中级法院在发案地——子洲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榆林发生的首例特大持枪贩毒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子洲籍毒贩阎伟因无力偿还巨额外债,便做起了贩卖毒品牟取暴利的美梦。2007年秋,毒贩阎伟和庞占全、王治平三人商定由王治平负责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庞占全筹集毒资5万元,阎伟负责出卖毒品。三毒贩商定:获利后阎伟占百分之五十的利润,王、庞二人共分另一半利润。庞占全筹集5万元后,王治平联系了上线宁夏籍毒贩马廷智。从此,该犯罪集团开始了长达两年的贩毒活动。期间拓鹏、马兆贵、马永刚等人陆续加入该贩毒集团进行大肆贩卖毒品牟取暴利的活动。现已查明,马廷智贩卖毒品海洛因2395.8克,马兆贵贩毒2443.8克,阎伟贩毒1918克,马永刚贩毒1885.8克,拓鹏贩毒1468克。钟金飞、王治平、高崇保分别贩毒400余克至700余克不等,庞占全参与合伙贩毒和运输毒品分别达到450克和20克。检察机关还指控:毒贩阎伟于2006年在榆林市某乡镇出资购买了1支足以致人死亡的六四式手枪和子弹5发。从此阎伟等毒贩开着假冒的警车,持着手枪进行了疯狂的武装贩毒活动。破案后,公安人员从阎伟身上现场缴获毒品海洛因255.8克和六四式手枪1把,子弹4发。

  据了解,该贩毒集团将每克购价180元—220元左右的毒品海洛因,以高达每克380元—400元价格售出。两年时间,该贩毒集团至少获利数十万元。在当日庭审中除庞占全、王治平等少数人不认罪外,其余被告人在出庭检察官严厉的讯问和有力的指控下,最终不得不低头认罪。当日庭审结束时,法官表示因案情复杂,涉及的被告人多,社会危害严重,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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