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这起发生在白云区罗冲围一带的枪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潘永存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受审。
大街上开枪杀死“同行”
二十出头的潘永存是广西人,他纠合老乡在白云区罗冲围一带贩卖毒品、收保护费,横行霸道无恶不作。
2006年1月,潘永存一同伙在松北大街一带兜售白粉时,一名贵州男子趁其不注意,抢走了几包白粉。得知在自己“地头”上被抢白粉,潘永存气急败坏,随即决定好好教训这名敢犯其“虎威”者。
1月12日晚,一同伙在松北大街找到了抢白粉的“贵州仔”,并打电话通知潘永存。9时许,潘永存纠集近20名同伙在罗冲围松北村一家士多店汇合,并带了枪、西瓜刀等驾驶8台摩托车前往松北大街搜查“贵州仔”。
“贵州仔”被潘永存等人用枪抵着脑袋抓了到街上。一顿殴打后,他们向“贵州仔”胸部、头部等处各开了一枪,致其当场死亡。
两年后又因敲诈落网
据悉,这起枪杀案发生后,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等线索,将大部分同案人抓获归案,但潘永存一直逍遥法外。
2008年2月一个上午,隐藏在白云区松南大街的潘永存,因手头紧,便安排一手下敲诈一家烟酒商店,还扬言“松北我敢砸,松南也一样砸”。
但几个月过去了,店老板却一直都没有理睬他,潘永存大怒下便纠集了一伙人到烟酒店,砸碎了柜台玻璃。黄某不得不答应给1000元“保护费”,并约好了交钱的时间和地点。
8月20日,当潘永存前往收取“保护费”时被守候的民警抓获,警方随即发现潘永存竟是漏网两年多的重大杀人嫌犯。
昨日上午,潘永存向法庭承认了上述犯罪事实,但辩称自己在枪杀案中不是主犯,“贵州仔”头部的致命枪伤也不是其开枪所致。在最后陈述时,潘永存则请求法院看在他作案时还年轻,念在他年少无知才犯下大错,请求予以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