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刑事案件 >> 资讯正文

贵州官员猥亵女童被判3年

发布日期: 2009-07-06  //www.110.com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贵州原黔西南州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章德健因酒后猥亵儿童,日前被兴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2月20日下午,原黔西南州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章德健应朋友邀请,在兴义市城区某酒楼包房吃饭饮酒。19时许,章德健又到另一家酒楼与朋友再次饮酒。21时,章德健返回前一家酒楼包房,在看妻子打麻将的过程中,章德健走出包房,看见正在走廊玩耍的7岁女童周某某,即以带周某某去看大熊猫为由进行哄骗,将周某某拉到四楼备餐厅卫生间内进行猥亵。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章德健构成猥亵儿童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5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