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八月份,崔斌在郑州一家KTV认识了二十五岁的王娜,之后经常打电话邀请她出去玩。两个月后,崔斌说想让王娜做女朋友。于是,崔斌便和王娜同居。 二零零六年春节,王娜家人催着两人结婚,崔斌和王娜把婚期定在了二零零七年春节过后,崔斌只张罗了几桌酒席,但没有办结婚手续。当时崔斌说,想让王娜多生个孩子,登记之前生一个,登记之后再生一个。
二零零七年八月,崔斌和王娜的儿子出生了。去年十一月,王娜发现崔斌的手机上有一些女人发来的短信,于是就打电话询问对方。对方自称叫张丹丹,说是崔斌的妻子。王娜拿着崔斌的照片回崔斌老家一问,结果证实崔斌没有离婚。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王娜到公安机关报案。
更为戏剧化的是,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崔斌的两个“老婆”竟然在同一个食品厂上班,没事的时候还在一起聊天,只是关系不很熟。王娜知道张丹丹有一个女儿,丈夫是搞建筑的,但一直没有见过;张丹丹知道王娜假结婚,但不知道她跟谁结婚。2007年,崔斌陪着王娜还去过他和张丹丹的家。但张丹丹之前就接到崔斌的“提醒”,不让她多说话,张丹丹想着王娜应该知道她和崔斌是夫妻,也就没有多说话。一直到了二零零八年,张丹丹才知道崔斌在外又娶妻生子。事情发生后,崔斌于今年二月二十五日与张丹丹离婚,后于三月二日与王娜结婚。
昨天,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斌有配偶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考虑到崔斌自愿认罪,法院从轻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