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曹小航 陈力 记者 郭剑烽)因合租的邻居家中声响过大,令自己无法休息,一男子竟用刀将邻居家中4人刺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市检察二分院对郑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隔成小间转租
郑现年34岁,贵州省玉屏县人,案发时刚来沪不久,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今年3月,郑以每月800元的价格租住旅顺路一房屋。
这套房子原为三室两厅,二房东承租过来后用隔板将一室隔成小间,其中一间转租给郑,隔壁一间转租给外地来沪做生意的李某和女友白某。此外,另外两室租给了在沪打工的一名女子和一名上海籍青年男子,一共住了4家共5人。这些房客彼此不熟悉,平时也没什么来往。
半夜多人做客
4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李的表弟杨某带着女友桂某及周某等3人到李家做客,其间桂打电话订回老家的机票。仅一板之隔的郑正在休息,桂打电话的声音吵得他无法入睡,他就朝隔壁喊了句:“你们今晚是不是就这样过了?”没人应答,桂仍在打电话,郑忍无可忍骂了句脏话。李和杨走出房间同郑理论,郑拿了把水果刀冲到李的房门口,双方发生打斗。郑在打斗中拿刀乱刺,结果造成李重伤不治身亡,杨被刺成轻伤,白和周则受了轻微伤。案发后,郑回到自己房间打电话报警,警察到场后将其抓获。
怨气日积月累
据郑交代,自己以前是做海员的,因为经常要远洋航行,女友忍受不了分离的痛苦与他分手。为忘掉伤痛,他于3月来沪打工,因为群租房便宜就租了一间暂住。哪知隔壁的房客总是很晚回家,经常吵得他无法入睡,加之因为感情问题心情不好,又要很早起来上班,怨气日积月累终于爆发。郑对于自己的行为后悔万分,称拿刀并没有想伤害任何人,只是怕自己吃亏想遮挡,没想到一时冲动酿成大祸。
检察官点评
城市中出现一批“二房东”将租来的房子改造成群租房再转租牟利的情况。这些二房东往往只管收房租,不过问房客背景,导致房客鱼龙混杂,彼此互不熟悉,在狭小的环境里很容易产生矛盾。而外来务工人员及刚毕业的大学生无力负担大城市高昂的房价,只能选择房租低廉的群租房。巨大的生活压力、恶劣的居住条件,不仅使人精神压抑,而且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上海、深圳、杭州等地已经出台了一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针对居住房屋的最小出租单位、出租客数量、人均承租居住面积、居住房屋分割,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租赁业务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如2006年12月上海市房地局颁布的“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就有:“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以及“不得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等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引起不少争议,也缺乏惩罚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