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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赌场10年非法获利2000万 涉黑团伙主犯获死刑

发布日期: 2009-08-12  //www.110.com  
    8月11日下午,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大足县吴相明等9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犯罪一案公开宣判。罗固理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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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重庆8月11日电 (银雪) 8月11日下午,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大足县吴相明等9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犯罪一案公开宣判,吴相明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余8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到一年刑期不等。

  当地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以来,被告人吴相明、吴礼刚(另案处理)先后纠集被告人张久才、刘代永、隆江、王姜、宋俊岗等人,并与重庆市荣昌县以陈明(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勾结,在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等地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吴相明为组织者,张久才、刘代永、隆江、王姜、宋俊岗、王留保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过多年发展,该犯罪团伙不仅控制了该市大足县龙水镇的地下赌场,并控制了大足县及相邻的荣昌县、双桥区的不少地下赌场。10余年间,该犯罪团伙非法获利近2000万元!

  据了解,该组织规定组织成员要绝对服从指挥,如有违者就要被打骂。该组织采取开设赌场等手段非法聚敛钱财,以支持组织的活动,并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对大足县龙水镇地下赌场的非法控制,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相明等9人,为该涉黑组织的利益,在重庆大足县龙水等地区以暴力殴打、砍杀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并在该市大足县龙水地区形成对涉赌行业的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予严惩,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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