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现年30岁的香港失婚警员梁礼仲,称因生活及工作压力而追求“短暂爱情”,擅取警方计算机内数据,借词查案,先后引4名少女到旺角警署认人室非礼甚至强奸,其中一天更是先后非礼及强奸两名女事主。
这名“兽警”20日在高院承认非礼、强奸共5项罪名。香港警务处长邓竟成在被告认罪后,随即亲自致电4名女事主致歉。
法官斥责被告梁礼仲行动有预谋,是“性捕猎者”,案件包含多个加重刑期因素,根据法例,强奸罪最高可判囚终身,非礼罪最高可判囚10年。
被捕时隶属旺角警署刑事调查队探员的被告,20日在高院承认于去年11月14至24日,前后短短11天,在旺角警署1楼认人行列室的疑犯集合室内,先后非礼3名16至21岁的女报案人或疑犯,并强奸另1名19岁女报案人,更猖狂至在同一天分别非礼及强奸2名女事主。
法官将案押后至9月18日判刑,其间领取被告精神及心理报告,以考虑被告重犯的机会。被告另面对11项以不诚实手段取用计算机罪名,案件于年底在区院提堂。
被告利用警察的身份,公然诱事主到警署内侵犯,被告的大律师透露,被告曾要求邓竟成及警队高层代撰求情信,但被拒绝。法官指被告的罪行严重,行为令警队蒙羞,认同“一哥”的做法。
法官续指出,被告明显违反诚信、不诚实、滥用警员的身份,以不法手段取得警方的资料后联络事主,诱她们到警署侵犯,每次犯案都是有预谋;再者,被告每次犯案后仍不断致电及发短讯骚扰事主,是一个“性捕猎者”,尤其被告于11月24日连犯两案。
控方案情透露,案中4名报案人或被告本身涉及的案件,均不是由被告调查或处理。17岁的首名事主,本涉及一宗由旺角警署调查的案件,去年11月初,事主收到被告来电,假称邀请她协助调查一宗商业罪案,事主由母亲陪同下到警署,但事主单独被被告带往认人室侵犯。其间事主不断躲避被告,被告露械时更吓得事主用手掩眼,后来事主在2天内共接到被告发出的16个短讯滋扰。
次名事主则是16岁店铺盗窃的疑犯,去年11月17日,被告叫她到旺角警署协助调查另一宗案。单独赴会的事主遭到侵犯,她受惊离开警署后即向友人投诉,2天后她再到警署接受警司警诫时曾遇上被告。她后来也收到被告的短讯邀请外出,但她没有理会。
第三名事主是21岁的大学生,去年10月22日曾在旺角警署报失手机,数日后即接到自称黄姓探员的电话,请她到警署调查。她于11月24日晚上8时独自到达,被侵犯后曾问被告的警员编号及姓名,但被告只称会致电她,及后收到被告数个短讯。
惨遭强奸的19岁事主则于11月初在天水围警署报失钱包,但被告于同月22日请她到旺角警署调查,当事主由男友陪同在11月24日傍晚抵达后,被告叫事主晚一点再来,及后致电事主叫她不要带男友来,以“测试男友的耐性”。当晚11时半,事主单独再到警署时即遭强奸。
事主离开警署后向在门外等候的男友投诉,两人随即到天水围警署报警。翌日,被告用短讯及电话与事主联络,事主在警方指示下相约被告外出,但被告已警觉事主已报警,请求事主“给次机会”,并以短讯表示可付10万元作为事主销案报酬。警方于11月26日下午在红磡将被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