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10年,哪能说断就断。要分手,王死活不同意。“要么一起过,要么一起死。”王说。
昨日,记者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理了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王勇(化名),涉嫌杀死自己的女友,一审被判处死刑。
宣判完毕,审判长问,是否需要上诉?
王呆立,没任何反应。
宣判现场,王的亲属一个都没来。
法院同时判决,王赔偿受害人家属人民币10万元。
对此,死者父母说,无论赔多少都不追究,只要求严惩凶手。
王和女友同岁,都是1987年出生的。从初中那会儿,两人便开始了长达10年的爱情“长跑”,其间,两人还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五六年。双方的父母也都默认了未来的女婿、儿媳妇。
在旁人的眼里,他们就是一对幸福的小情侣。两人计划着今年10月份就把婚事给办了,为此,王还特地买了一套房子作婚房。
可是去年10月的一天,女友向王勇提出分手。原来,女友在县城一家宾馆打工时认识了另一个男子。
相恋10年,哪能说断就断。要分手,王死活不同意。“要么一起过,要么一起死。”王说。
一次,王用摩托车把女友带到遂昌成屏一级电站,准备和女友一起自杀,但女友宁愿跳车摔伤,也不愿和王同归于尽。
今年正月初五,王找到“第三者”,狠狠地和其打了一架,后经过110民警调解,王和女友达成协议:今后不再去找对方麻烦,谈朋友的事情由女友自己决定。
可就在3月20日,王又将女友带到松阳宾馆,用透明胶布把女友的头捆起来,想闷死他,后来见女友满脸是汗,王不忍心,就把她放了。
3月29日上午,王和女友在妙高镇凑巧碰到。王说自己想通了,并大度地表示,要好聚好散,两人说好一起去佛龙岩寺玩。
当日下午,王开着小货车,载着女友,行驶到云峰镇刘道坞村时,女友的手机响起,她看了王一眼,没接,把手机关了。
王知道,电话是“第三者”打来的,一下又被触怒,两人吵了起来。女友下车,不肯上来,王强行将女友往车上拉。
女友不停挣扎,想跳车,王火了,操起车上的水果刀(事后王说水果刀是自己平时卖菜用的工具,不是事前预备的),朝女友右胸捅进去,鲜血一下涌出来,王脑子一片空白。
王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捂住女友的伤口,看到女友痛苦的样子,心软了。
开往医院的途中,女友说了句,我们一起死掉算了。王犹豫了一下,选择一起和女友殉情。
王想死的心很坚决,服下两包老鼠药(王说是前几天买来给奶奶毒老鼠的),又拿起水果刀向女友身上连刺两刀,再向自己身上连刺数刀。
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后,王勇的女友已经死亡,王尚有呼吸。据法医鉴定,女友系心脏及肺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王勇左肺、心脏破裂,损伤程度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