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
8名农民在村内散发传单,指控村支书有经济问题等。
这起事件,引来焦作市沁阳公检法机关的全力介入。当地公安机关开会研究后,郑重立案。
而8人的被逮捕,更显隆重。脖子被挂了牌子示众,以及被押上公捕大会舞台“展览”。
最终,8人均被判刑,上诉后重审结果是量刑的加重。他们再次上诉,焦作法院再次发回重审,目前结果未明。
□本报记者 钱昊平 河南报道
“如果不是患病,我现在一定生活在看守所里。”8月19日,河南沁阳市山王庄镇盆窑村的农民郑可元说。
去年,他与另7名村民在村内散发传单,指控村支书有经济问题。
此举招致沁阳市公检法机关全面介入。8人均被判刑,刑期一到两年不等。患病的郑可元被取保候审,而其他7人均被收监。
判决引发多方争议。8人上诉后,焦作市(沁阳隶属焦作)中院已两次发回重审。
郑可元他们,目前正等待第三次判决结果。
举报
针对村支书的传单
事件的发生,也使吴小宝处于风口浪尖。他是8村民举报的盆窑村支部书记。
吴小宝自2000年担任村委会主任,2002年开始支书兼主任至今。
8月19日晚,吴小宝讲述了他所知道的事件经过。
去年2月下旬,他接到报告,村里出现了针对他的传单,标题是《盆窑村老百姓反腐败斗争专集》,反映盆窑村从2002年到2004年对过往车辆收费,数额三五百万,而吴小宝公布的账目是68万,要求他退还“赃款”。
吴小宝令人将传单收回。
时隔不久,3月24日夜,村里又出现了传单。标题是《村贼吴霸天的罪行》,列举了23条内容,指控他吃拿回扣、公款旅游、敲诈陷害群众、指使地痞流氓殴打群众等。
吴小宝立即组织人回收传单,共回收400多张。
次日,他找到镇党委书记张沁峰,要求组织给他个说法。
“我建议他走法律途径。”8月20日,张沁峰说,随后市纪委监察局也组织对吴小宝进行了调查,没发现存在村民所反映的问题。
3月25日,吴小宝到山王庄镇派出所报案。
沁阳市公安局当天决定,按刑事案件调查。调查显示,两起散发传单事件都是郑可元等8人策划实施的。
郑可元曾与吴小宝合办企业,后在村委会的化解矛盾小组当过差,但与吴小宝也结下了矛盾。
村民赵满仓因房屋拆除问题与村里有矛盾,一直上访。
通过对郑可元的采访,结合公安机关讯问笔录,郑可元他们散发传单的目的,是希望吴在换届时落选。
根据采访和对照笔录显示,2008年2月18日晚,村民赵满仓和王小起到郑可元家,商量写份材料,“把吴小宝搞臭”。于是,诞生了《盆窑村老百姓反腐败斗争专集》。后来他们又继续搜集材料,写成后一份传单在村里散发。
逮捕
被押上舞台“公示”
随后,沁阳市的公检法全面介入了。
2008年4月4日,赵满仓被刑拘。郑可元4月7日被拘,看守所医生认为他病情太重不能收监,后来他被取保候审。
到4月19日,涉案8人全部被刑拘。5月10日,沁阳市检察院决定对涉嫌“诬告”的8人,实施逮捕。
8人的代理律师之一,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会清认为,被告行为的传播范围在村内,情节不严重,构不上诽谤。即使涉嫌诽谤,根据刑法,诽谤是自诉案,除非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才可以公诉。
他认为,公安机关应让吴小宝自己到法院起诉,而不是由公安机关实施刑拘。
8月20日,沁阳市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马闯说,公安机关处理该案很慎重,决定立案时内部开会研究了,其间还与检察院进行了沟通。
对于8名村民的逮捕,沁阳市采取了“公示”方式。
盆窑村村民白小旦说,他们在5月初接到消息,要对几人实施公捕。
随后,他们被组织前往临近的西万镇西万村灯光球场观看。在那里,赵满仓、张小传、赵有福等3人被“公开示众”,每人脖子上挂了牌子,写着:扰乱公共秩序。
白小旦说,去观看的每个人,还可以到村委会领到5块钱。对此,吴小宝否认:“我知道公捕的事,但自己没去,也没有给他们发钱。”
“公示”至此并未结束。
2008年5月28日,嫌疑人韩留根的老婆卫前进接到亲戚电话,说在沁阳新闻中看到,次日沁阳市体育中心会举行公捕大会。亲戚建议卫前进去看看,也许能看到韩留根。
第二天,卫前进果然在沁阳市体育中心看到了公捕大会。
中午时分,她看到了韩留根。双手朝后,铐着手铐。
8名涉嫌诽谤罪的嫌疑人中,除郑可元和65岁的王正禹外,另6人都被押上体育中心舞台。
“看到我丈夫还在地上跪了一下,很快就起来了。”卫前进说,公捕大会主持人宣称6人罪名是“诽谤”。
根据后来的公开报道,此次公捕公判大会的主题是,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公捕公判暨集中退还赃物大会。不过,公开报道中未提及8人涉嫌的诽谤案。
公捕大会后,沁阳市公安局于6月18日正式向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
判决
8人均以诽谤罪被判刑
法院审理阶段,控辩双方都提交了大量证据。
目前的材料显示,8名村民的一些指控,没有实质证据,如“吴霸天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搞的村里血雨腥风,乌烟瘴气。”“大队人员尽是赌鬼、酒鬼、色鬼,每天在村委理发店大搞流氓活动”。
结合对吴小宝本人的采访,有些指控,则属于“理解不同”。
针对车辆收费的事,记者了解到,山王庄镇也调查过,不是吴小宝公布的68万,而是164万元。吴小宝解释,68万是一年的,164万是三年的收入。
对于8人指控的组织公款旅游,吴小宝解释称,村里有些老党员对毛主席很有感情,要求到北京瞻仰毛主席遗容,2002年支部研究后,包了辆大巴,全村党员都去了北京一次,不过他自己没去。
关于“向建房户收取高于前任干部几倍、十几倍的地皮费。”吴小宝本人未回应,盆窑村第二村民组组长卫小和向法庭作证说,前任收900元,现在1000元。
去年10月22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故意捏造并散步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8人被分别判处一年到两年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8名被告都提起上诉至焦作市中院。今年1月14日,焦作市中院裁决认为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上诉
重审后被加刑
6月24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再次做出判决,仍认为8人犯诽谤罪。不同的是,第二次量刑加重。
一审有3人缓刑,重审后全部判实刑。
8月20日,山王庄镇党委书记张沁峰介绍,被判缓刑的3人,原来认罪态度较好,家属找到镇党委希望帮忙从轻处罚。他与法院的朋友提了,最终3人缓刑。
“不知他们为什么也要上诉。”张沁峰说,他们上诉后,法院的朋友找过他质问:“你办了什么事,判了缓刑,还要上诉。”
一审5名判实刑村民中,除赵满仓,另4人分别被不同程度加刑。
其中,赵有福、张小传原来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刑期从2008年4月到今年4月3日。但直到今年6月24日重审判决,二人仍关在看守所。重审后,二人每人被加刑期5个月,到今年9月3日。律师认为,此举为“如此便不算超期羁押”。
8月20日,律师转达了沁阳市法院分管刑庭的副院长杨金保说法:“加刑是因羁押已超过刑期,没有办法了。”
8月20日下午,记者找到杨金保,他否认说过上面的话。
重审判决后,8人再次上诉。今年8月5日,焦作市中院认为撤销沁阳市法院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仍在审理程序中。
一审中,郑可元曾提出,案件是自诉案件,公诉人应回避。焦作市中院所谓程序违法是否与此有关?焦作市中院称“不便接受采访”。
一起案件两次被发回重审,沁阳市法院副院长杨金保不想发表看法。该市政法委书记赵同金同样婉拒了采访。
8月20日,沁阳市市委书记陈敬如向政法系统了解案情后说,破坏选举、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应调查,司法机关有权力、有义务维护选举工作。他说,如果其他人都学习这些村民的行为,那么全市的选举工作就乱套了。
当记者提出,“事发是3月,选举是10月,如何构成破坏选举”这一问题时,陈敬如说,他会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此事。“如果调查发现司法机关处理错了,到时会处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