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刑事案件 >> 资讯正文

男子偶然认识女孩后将其强奸拍下裸照

发布日期: 2009-08-25  //www.110.com  
本报讯(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刘超 通讯员志军 海艳)8月15日,一男子在追打一女孩过程中遭到路人殴打,男子报警后,警方查证,该男子竟与偶然认识的女孩见面后,将女孩强奸并拍下裸照企图敲诈。

  8月15日22时许,遵化市公安局东陵派出所接群众王某报案称:其在清东陵景区通往龙门口水库的十字路口被多人殴打。

  随后,东陵派出所所长王爱青等人立即赶往现场。但面对询问,报案人王某闪烁其词,可围观群众却议论王某敲诈追打一青年女子。

  感到事有蹊跷的王爱青当即将王某带回派出所,并与遵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取得联系。从刑警大队反馈的信息,证实王某为一涉嫌绑架青年女子李某的疑犯。

  20分钟后,遵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赶到,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实供述:今年他在山东某地打工期间,因拨错电话而与李某相识,王某返回家乡后,通过电话与李某约定8月15日在遵化汽车站见面。当日21时许,王某从汽车站接到李某后,竟将李某骗至自己家中,对李某进行强奸并拍摄了李某裸照欲对其敲诈,李某从王某家中跑出,在王某追打李某的途中引来群众对王某殴打。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5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