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03年,民勤县西渠镇芥玉村三社村民王红德和民勤县大坝乡文一村六社村民马燕结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08年1月7日下午1时许,王红德用砖头将马燕砸死。
2008年11月14日,王红德被新疆昌吉州公安局抓获,同年12月3日被民勤警方依法逮捕。鉴于该案因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王红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