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安份老实的农民夫妻,是如何走上网络犯罪道路的呢?
怀揣“技艺”归故里
妻子白某现年33岁,丈夫郭某43岁,二人均系陕西省眉县农民。象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一样,这对夫妻也不甘农村的生活现状,想走出家门,去外面的世界闯荡一下, 多挣些钱,以改变自己的生活面貌。2005年10月份,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这对农民夫妻离乡背景,不远千里来到广东省珠海市打工。按常理,郭某凭农民的勤劳肯干和自己强健的体魄,找一份苦力活不算太难,而白某要找个适合自己的活干就不那么容易了。到珠海后不久,白某竞幸运地在一家台湾人开办的网络公司里找到了差事。招聘时说好作接线员,只是接听电话,工作轻松又不少挣钱,但经过公司培训后才知道是从网上专门陪台湾客人聊天,凭挣的点数结算工资,陪聊的时间越长,挣的点数就越多,工资就越高。特别是如果能应客人要求为其进行色情表演,客人赠送的礼物(折换成点数)会更多,这样挣的钱就会更多更快。靠这样的方式挣钱,尽管白某内心不愿意,但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又无一技之长,迫于生计,她只好硬着头皮做了这份工作。谁知干的时间不长,因白某年龄偏大很少有客人找她聊天,所以也挣不了几个钱。看到这种情况,鉴于白某聪明能干,老板黄某便安排她作外勤,专门负责以各种名义为公司招工(专门招收年轻漂亮的少女)。就这样,白某在这个公司干了整整一年,对公司的经营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也了若指掌。眼见着台湾老板不费吹灰之力、轻轻松松地赚着大钱,白某的思想也逐渐发生了变化,由最初的看不惯、到后来的看得惯、最后竟心生羡慕想跟着干。
看到白某在公司的“业务能力”足可独当一面,台湾老板黄某便有了向内地开拓“市场”的想法。他告诉白某,可以回老家干这件事,作为公司在西北的“分公司”,公司根据“业绩”与白某分成。这让正苦于想轻松挣钱而又无计可施的白某茅塞顿开,二人很快便一拍即合、达成协议。至此,白某非常庆幸,认为自己掌握了一种挣钱的技术,随后,夫妻俩便带着轻松发财的美梦,踏上了西归的列车。
梦想发财创“业绩”
2006年10月份,白某与郭某夫妻俩人返回宝鸡。为了尽快“发家致富”,俩人返回故乡后,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创业”。为防止日后罪行败露,白某化名“杨姐”,以杨姐的身份开始了活动。二人一边租赁房屋、购买电脑设备、连接网络,一边开始招聘工作人员。很快,他们先后在市金陵新村和医药大厦后面某家属楼租了二套单元房,在每套房屋里都配备了电脑、连接了网络,作为“工作”场所;白、郭二人则在市新华巷又租一套单元房供自己居住。同时,他们通过中介公司、广播电台及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开招聘,夫妻俩还亲自在火车站旁以招聘打字员、电话员等名义招工,在不少年轻漂亮的女孩中,他们最终挑选出8名女孩。经白某简单的培训后,每4名女孩为一组,每组2人为一班,分为白班和晚班,就这样二十四个小时昼夜不停地轮流倒班,分别在租来的两套房子里同时开始了他们的“工作”。
白某的工作开展得有条不紊。她给这些女孩分别在网络上编好各自的网名、编号以及登陆密码和独立账户,这些女孩在网上便和客人一对一聊天,如果客人要看色情表演,就要给这些女孩送礼物,女孩就根据礼物所对应的不同点数给客人进行程度不同的色情表演。白某每月把所挣的点数统计后与黄某进行核对,黄某就根据当月“业绩”,通过银行转账把钱汇到白某的账户上。然后,白某和郭某就给这些女孩发当月的工资和奖金,余下的就是白某夫妻的分成。就这样,白某、郭某组织少女以网上陪聊的名义,通过台湾人黄某所经营的几个台湾色情网站聊天室,组织淫秽表演。直到2008年7月案发,白某、郭某夫妻通过组织网上淫秽表演,共获取非法所得十一万余元。
夫妻美梦终破灭
要让人不知,除非已莫为。2008年5月21日,宝鸡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支队接群众网上举报称:我市有人组织部分少女在网站上进行“裸聊”表演,用以赚取钱财。作为本市、本省甚至西北从未遇到过的利用高科技手段组织进行网上新型犯罪,市网监支队对此非常重视和慎重,立即果断地指示网络警察全面深入的展开侦查。通过技侦手段和一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大量工作,收网的时刻终于到来了。7月16日24时许,网警们突然对市金陵新村、医药大厦后某家属楼和新华巷等地三套民房同时同步实施搜查,当场将组织淫秽表演的白某、郭某夫妇和正在进行裸聊及淫秽表演的7名年轻女子抓获。缴获了用于色情表演的电脑7台、摄像头等一批配件、银行卡5张、工作日志、网站点数统计表、表演道具内衣等证据物品。
一心只想不劳而获轻松挣大钱,谁知机关算尽到头来还是翻了船。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夫妻二人悔恨地低下了头,流下了羞愧的眼泪。至此,这起来源于东南沿海而发作于西北内陆的“输入型毒瘤”,在宝鸡市“神医”们的共同努力下被彻底摘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