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许小芊是江北区一名无业人员,她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在2003年底和2004年初,先后在几家银行办了6张信用卡。至2009年3月7日被抓时止,共计透支近40万元(加上利息高达51万多元),大多用于购买名牌衣服和化妆品等。事后,经这些银行多次催收,许小芊仍未归还。到2008年9月后,许小芊干脆“下落不明”了。今年3月7日,许小芊在浙江被民警抓获。
今年9月底,渝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许小芊使用信用卡透支后,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本金及利息,数额特别巨大,且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到许小芊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