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异常严密
昨日,设计成天平造型的渝北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门前,从人行道边就拉起了警戒线,不时有安保人员在警戒线内巡逻,而警戒线外也有固定的人员执勤。上午9时30分,重庆市打黑狂潮中首起涉黑案件——杨天庆涉黑团伙在此接受审理。
据介绍,涉黑涉恶案件通常都被告人多、辩护人多、旁听家属多、其他旁听人员多,同时也基于涉黑涉恶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安保压力很大,这次也不例外。为确保庭审安全、有序,所有旁听人员一律凭旁听证入场。重庆一中院调动了近百警力,设置了双重安检,在法院正门以及法庭门口分别设立了安检通道,专人负责安全检查。提解被告人时使用了开道车,并以3比1的警力配备提解被告人。为规范押解、便于辨认,重庆三中院对22名被告人专门制作了统一编号的马甲背心,供庭审时使用,防止人多发生混乱。为防止庭审中意外事件的发生,三中院还联系医院120救护车在法院门口随时待命。
记者走进法院大楼的时候受到严格的安全检查,随身带的电脑、背包等被要求暂存不说,就连水、带金属的钥匙、手机甚至打火机都全部寄存,才拿着记者所拥有的白色旁听证在经过另一道检查后进入法庭,而进入法庭的门也是特别安排的。
旁听人员分区
记者后来才知道,法院在这次庭审时将参加旁听人员全部分区安排,特别是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被分别安排在左右两个区,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双方发生冲突,防止庭审过程中出现混乱,另一方面也是从司法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尽量减少被告人及被害人家属的心理刺激,舒缓情绪波动。记者所在的是受害人家属所在的右区。
重庆一中院庭审旁听人员除受邀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外,还有当事人近亲属、普通群众、媒体记者等300余人。记者留意到,在一中院庭审现场,有20余名重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坐在旁听席上,他们受邀进行现场监督。据介绍,受邀代表、委员一般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要活动地所在区县和案件审理地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庭审结束后,负责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及分管院、庭领导将与代表、委员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就庭审过程中的纪律、形象、作风、仪表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委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合议庭将在评议案件时予以参考吸纳。据悉,起诉到各中院或上诉至重庆市高院的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均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
道歉为求从宽
昨日的杨天庆涉黑案庭审从早上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30分,9名嫌疑人接受了审理。十余人的律师团对嫌疑人进行了辩护。在法庭上,几乎所有嫌疑人均对自己涉黑的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没有参加,也不知道什么是黑社会。只有一名嫌疑人刘成虎显得很干脆,多次表示认罪。
在民事部分的答辩中,针对受害方提出的70余万元赔偿,包括精神赔偿,除一名嫌疑人称自己没有亲人也无钱、无力赔偿外,其余嫌疑人均表示愿意赔偿或尊重法院判决,多名嫌疑人还当庭向受害人家属道歉。一嫌疑人称道歉不为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仅希望法院量刑时考虑。
庭审结束,当嫌疑人被带离法院时,记者看到多名被告人向被告人家属区回头并挥手,家属区也有多人起身回应。在法庭外,多名被告人家属对记者说:对被害人的赔偿是应该的,9个人70多万也应该拿得出来。虽然被告人家属在法庭外对公诉人的指控有异议,但路过的群众纷纷表示,这些犯罪嫌疑人是自作自受。
庭前准备周密
据了解,在此次涉黑涉恶系列案件审判中,个案被告人人数少则十余人,多则六七十人,个案涉案罪名多达十余项,个案庭审时间最长将达十五六天,将创下重庆法院审判历史多项“之最”。此前,重庆高院专门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制定了“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四条“铁规”。
为让案件审判人员尽快进入角色,熟悉案件,重庆市一中院和三中院均在受理案件的当日,即确定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同时在当日即确定了公开开庭审理时间,当日向被告人依法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当日拟定了庭审预案。据重庆一中院承办法官介绍,今后还会有其他涉黑涉恶案件陆续进入审判程序,审判任务会相当繁重,只好采取这种“非常”之法。为保证“既要效率、更要质量”,法官们不得不牺牲休息时间,“国庆八天长假,一天都没休息”,对案情进行了逐条逐项的梳理,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反复进行了预测和研判,“庭审提纲都有20多页,阅卷材料有2万多字”。
为全力备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重庆一中院还专门抽调审判业务骨干,组成了两个涉黑涉恶专案合议庭。按照“三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的模式配置,两个合议庭轮流受理涉黑涉恶案件,保证一定的时间间隔,确保合理的审判周期。三中院组建了三个专门合议庭,并拟定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随时补充审判力量的预案。
刘钟永等矿霸昨受审
作为重庆打黑系列案之一的刘钟永涉黑案,昨日在重庆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涉案22名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等11项,其中主犯刘钟永被指控8项罪名。
2006年以来,刘钟永先后在重庆南川区无证非法开采小煤窑。为保护其非法利益,刘钟永先后将郑新、袁礼、陈桃等人收为“小弟”,并先后在南川区租房供其“小弟”集中居住,提供租房费用和生活费,准备了砍刀、腰刀等凶器,同时纠集王杭生、李成中、侯黄波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同期,霍力军(在逃)先后将被告人杨功兵、杨豪、龚川、程亮、夏均、王杨等人收为“小弟”,并出资为上述人员在南川区租房居住,由杨功兵出面管理,并提供租房费和生活费,准备了砍刀等凶器。
2008年年初,刘钟永与霍力军、张帮宏合伙在南川火车站设点收购煤炭。为达到垄断收购南川双河场一带小煤窑煤炭,牟取更大利润之目的,刘钟永等人采用威胁、暴力等手段要求小煤窑窑主将煤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其收购点,并由杨功兵带领龚川、程亮、夏均、王杨等人,携带砍刀等凶器,在运煤车辆经过的公路上巡逻检查,拦截运煤车辆开往火车站强行收购。在此期间,南川区工作人员在查处运输小煤窑煤车的过程中,多次遭到被告人刘钟永、张帮宏等人的威胁、殴打。
近年来,该团伙成员在南川当地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19次,致1人死亡、3人重伤、4人轻伤;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致3人死亡;给国家资源造成重大损失。从而形成了以被告人刘钟永、霍力军为组织领导者,郑新、袁礼、龚川、王杭生、李成中、侯黄波、杨功兵、张帮宏、杨豪、陈桃、夏均、程亮、王杨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本报特派记者 陈刚 重庆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