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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爱不成百余刀杀女同学 公诉人建议处极刑

发布日期: 2009-10-14  //www.110.com  
男子求爱不成百余刀杀女同学公诉人建议处极刑
庭审现场

  嫌疑人连砍100多刀杀害女同学,此前还涉嫌强奸家教老师,公诉人建议处极刑

  本报讯 发生在江北区某商场的“7·13”杀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大网站上不断出现所谓知情人对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家属情况的曝料、猜测等。昨天,该案嫌疑人邹鸿成在市一中院受审。

  昨上午9时20分,还没开庭,能容纳200多人的一中院中法庭就被挤满,法院只能临时决定更换法庭。双方当事人的同学、亲属和市民共有400多人到场旁听。一中院确定由该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李生龙担任审判长、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远平担任承办人。

  检方指控,19岁的邹鸿成是市内某高校学生。2008年底,邹鸿成通过QQ认识同校女生杨诗雅。2009年6月,他因追求杨诗雅未果,购刀伺机报复。

  2009年7月13日13时许,邹鸿成得知杨诗雅在江北某百货商场购物,携带刀具来到该商场找到杨诗雅。邹鸿成向杨诗雅提出吃午餐的邀请被拒绝,顿生杀人恶念,持刀朝杨诗雅颈部、头部、腰部、手部等处猛砍致其当场死亡。邹鸿成逃至商场二楼消防通道处被抓。

  此外,邹鸿成还在上高中时,涉嫌强奸给自己补课的家教老师。检方指控,张丽(化名)是给邹鸿成补习数学的家庭教师。一直以来,两人均在学校食堂上课。2008年3月22日上午,邹鸿成以补课为由将张丽叫到家中,将她强奸。在杀害杨诗雅时,邹鸿成刚从强奸案中取保候审,尚处于警方监视居住之中。

  公诉人指称,杨诗雅全身100多处伤口,足见邹鸿成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邹鸿成还涉嫌强奸罪,应数罪并罚,处以极刑。

  邹鸿成的辩护律师称,本案实际上是一个因婚恋处理不当引起的悲剧,邹鸿成系激情犯罪,事先没有预谋。鉴于邹鸿成有强迫症,建议合议庭对邹鸿成慎用极刑。

  据悉,此事对杨诗雅的母亲打击很大,但她表示,相信法院会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由于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他们是否在恋爱?

  公诉人:邹鸿成是单相思

  检方举出邹鸿成、杨诗雅多名同学的证词,表明邹鸿成曾经追求过杨诗雅,但遭到拒绝,两人并无亲密举动。

  检察官称,从证据中可以看出,邹鸿成追求杨诗雅没有成功,“他是在单相思。”邹鸿成恋爱观扭曲,性格狭隘,不能容忍杨诗雅与他人交往,才购买刀具伺机报复。

  邹鸿成:我们已经在恋爱

  “今年2月,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我非常爱她,把银行卡都给了她,由她分配支出。交往后,10次吃饭9次都由我买单。和她恋爱前,我每月支出600多,之后每月要两三千元。交往半年来,我总共支出了2万多元……”

  辩护人:婚恋冲突慎用极刑

  为证明两人恋爱关系,邹鸿成的辩护人出示了两份证据:一份是邹鸿成朋友杨某、韩某的证言,证明邹、杨关系亲密;一份是3张照片,一张是两人在热带鱼缸前合影,另两张为杨诗雅在邹鸿成家里做饭、吃饭。辩护人认为,本案是个因婚恋处理不当引起的悲剧,按照最高院相关规定,此类案件慎用极刑。

  杀人是否有预谋?

  公诉人:他两次到商场买刀

  “这两把刀是邹鸿成事前买的,其中一把刀口都已卷曲,可想砍人时力量之大!”法庭上,公诉人举起一把刀展示并指控,2009年6月起,邹鸿成因追求杨诗雅未果,在解放碑和沙坪坝两家商场先后买了两把价格均为400多元的砍刀,随身携带,伺机报复。

  “邹鸿成供诉,自己买的第一把刀不够快,杨诗雅身体好,怕搞不定,于是又买了第二把刀。”检察官指控,邹鸿成在杀人前,还在手机里存了杨诗雅父母的身份情况和家庭住址,以防止作案后杨家人报复,可见其杀人有预谋,而非激情犯罪。

  邹鸿成:买刀是因为刀好看

  邹鸿成交代:“杨诗雅虽和我交往,但不接受一对一方式,我心里不舒服,开始还让着她,后来就有了报复她的想法,例如毁她的容。她丑了,就没人喜欢她了,我俩就能在一起了。”

  “今年6月份,我和杨诗雅吵架,我很难受就去买了刀,准备破她的相。但后来关系缓和,我又不想了。觉得刀很好看,可以收藏,就去买了第二把……”

  “7月13日,我找杨诗雅吃饭,但她要我买东西,我没同意,她有意见。我想起同学经常说她骗我感情、骗钱,我就很生气,就干了傻事。砍人后,我很后悔,我跑到二楼想自杀,用我的生命换她重生,但没成功。”

  是否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一份精神病检验报告,证明邹鸿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辩护方认为,报告中载明邹鸿成具有强迫症,显然会影响其对事件的认识和判断。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强迫症不会影响刑事责任能力。

  嫌凶

  自白

  他 挥刀斩断两人幸福

  邹鸿成,19岁,1.70米的个头,偏胖。平头、戴眼镜、圆脸,显得很斯文。庭审中,除回答问题,他总是低头,不时流下几滴眼泪。自我陈诉时,他更是痛哭不止。

  以下是昨日他在法庭上的自白:

  我这一刀斩断了两人的幸福,也毁灭了两个年轻人的美好的未来。我对不起诗雅的父母,也对不起我的父母。

  小的时候我也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在重庆电台、电视台参加过播音主持,也拿过奖品。但当我长大后,我发觉我将自己封闭了,特别是在高中之后,我发觉没人和我说话,没人陪我谈心,我有心事不知对谁诉说。

  这样的生活,让我变得极度的狭隘、自私。我构建了一个封闭的社会,和外界隔离。直到进了看守所,我才发现人间有情。

  我犯下滔天罪行,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能留下生命,我会用余生来赎罪。

  死者

  印象

  她 活泼开朗成绩优秀

  在受害者就读的高校,一位和受害者熟识的教师称,杨诗雅性格非常开朗,擅长唱歌跳舞和各类体育运动。在学校的一次“经典诵读”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奖。

  她的学习成绩也很优秀,曾经拿过学校的二等奖学金。她要求进步,入学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出事前,她已经完成了积极分子的党校培训。

  一位曾经在该校外事处担任学生助理的大四同学告诉记者,杨诗雅身高1.73米左右,身材苗条,比较漂亮。她是一个非常虚心好学、积极上进的同学,为人谦逊。

  本版稿件 记者 罗玺 王明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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