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来自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案例,让人唏嘘不已。
■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李鲁生
母亲拉着女儿一起盗窃
张改凤年过不惑,家住焦作沁阳。张改凤年轻时染上了赌瘾,为筹赌资,在儿女很小的时候,她就经常撇下孩子,拿着卖粮食的钱去赌博。家里没有钱了,她就让孩子们去同学那里借钱,借不到钱了,她就借高利贷。
为筹赌资她打起了歪主意。去年,一盗窃团伙将盗窃的摩托车藏匿到张改凤家中,由她经手将价值6000余元的摩托车作价3000元卖了出去。结果不久案发,张改凤被判刑3个月缓刑6个月、罚款2000元。
去年6月的一天,张改凤又当着女儿小敏(化名)的面偷了一次。
在母亲的影响下,19岁的小敏也动起了偷东西的心思,并和母亲“合作”偷了一家干果店的60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一部照相机。
法庭上母亲独揽罪责
被盗后,失主均报了案。时隔不久,张改凤母女被警方控制。在公安机关,两人对案发经过供认不讳。
今年10月13日上午,因涉嫌盗窃罪,两人被押上沁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告席。
在庄严的法庭上,张改凤推翻她在侦查机关的供词,打算独揽罪责,一口咬定两起盗窃案均为自己所为,没有与女儿预谋,女儿更没有参与盗窃。
但在公诉人列举的大量的证据面前,张改凤母女俩最终低头认罪,痛哭起来。该案将于近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