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记者 刘立春 通讯员 乔小兵 郭少林)因不堪忍受父亲的虐待,佳县女子康红艳与父亲的情人合谋将生父杀害,两人一审分别被榆林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无期徒刑。日前,省高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他被女儿和情人合谋杀害
2008年4月16日凌晨,在米脂县高渠乡姬寨村的一处水渠内,一具四肢反捆全身赤裸的男尸被挖了出来。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4月21日晚,佳县一村民辨认死者是其亲戚康某,并向警方提供了康某与一名叫姬文娟的女子长期姘居的信息。次日,佳县人张某报警称,其在4月10日晚曾被人雇用,送一纸箱“礼物”到米脂县姬寨村。警方经过侦查,确定姬文娟和康某的女儿康红艳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28日下午3时许,民警在广州市将姬文娟抓获。
当晚,康红艳也在广州落网,两人承认合谋杀害康某。
情人:杀他是为社会除害
经警方调查,20岁的姬文娟是米脂县姬寨村村民,13岁辍学,后到深圳打工。2006年,返回榆林的姬文娟认识了46岁的佳县人康某。
在与康某同居不久,姬文娟发现,康某经常赌博,还动不动为琐事打骂她,用针头扎她、烟头烫她。
警方调查时,姬文娟说,她与康的儿子同岁,比他的女儿大两岁,“两个孩子都不错,唯独康某经常打我和他女儿,杀了他是为社会除害”。
女儿:杀了他,全家人解脱了
“他是一个为了钱,什么事都能干出来的人,杀了他,我们全家人都得到了解脱。”在对康某的女儿康红艳做笔录时,康红艳的话,让民警很震惊。
父母离婚后,康红艳一直陪伴奶奶在农村生活。2006年,康红艳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了。在榆林打工期间,康红艳没地方住,只好住到父亲的租住屋,当时她就看到,父亲身边有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姬文娟,她把姬文娟当成了家人。但康某经常殴打姬文娟,让她感觉很恐惧。
去年4月7日晚,康某与人讨价还价,决定以16万元彩礼钱,将18岁的康红艳卖给一个40多岁的光棍。“我听到后,就向父亲求饶,结果被父亲毒打。”康红艳说。“他对咱这样,咱把你父亲杀了算了。”2008年4月9日,姬文娟在安慰被父亲毒打后的康红艳时,曾提出用绳子勒死康某的想法。康红艳表示同意,后来就买来绳子和胶带纸。去年4月10日凌晨4时许,两人趁康某熟睡之际用事先打好的绳结套在康某的脖子上,然后二人各拉一头,直至将康勒死为止。
合谋杀害父亲女儿被判12年
此案被移交检察机关后,康红艳、姬文娟故意杀人案被榆林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后,考虑到被害人康某也有过错,法院作了从轻处理。今年4月8日,榆林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康红艳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姬文娟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不服,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省高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