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中旬,商丘市梁园区公安分局长征路派出所接到该市110指挥中心指令:居住在辖区某凯旋附近的刘艳很可能在贩毒。接到警令后,该所迅速成立专案组,多方走访群众,并密切关注刘艳的动向。
在对刘艳的跟踪中,警方获悉其经常在深夜3时左右,乘坐大巴车前往山东阜阳、周口郸城等地,且第二天中午必定赶回商丘。和刘艳一起的,还有一名30多岁的男子。该男子姓陈,也是梁园区人。一段时间后,民警发现刘艳确实在贩卖毒品,但其交易毒品时极为隐蔽和小心,警方一直没能掌握其贩毒罪证。不过,办案组民警并未灰心,一直以来都盯着她的举动。
12月13日,民警发现刘艳从其银行账户上提取了近2万元。民警断定,她很可能是要进一批毒品,随即对其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
12月14日下午,办案民警发现经常和刘艳在一起的男子陈某返回商丘,并随身携带一个黑色小背包。当晚,陈某约刘艳在该市凯旋商城东门附近见面。15日凌 晨3时许,正当刘艳和陈某交易时,被蹲守在此的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当场从其皮包内搜出用食品袋包裹的两包白色粉末状物质。后经确认,该粉末状物质是海洛 因,重约50克。
据二人交代,他们已经先后多次贩卖毒品,这次带的毒品还没来得及交给上线便被民警抓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