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获悉,李某被朝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据了解,北京工业大学学生李某在大一下半学期时三门功课不及格,依照校规被列为试读生。大三上半学期。李某又因成绩不合格被二次列为试读生。
学校规定,两次试读就勒令退学。案发当天,李某欲找学校教务处处长求情,并携带了一把刀,准备自残以威胁老师。
当李某求助于教务处未果时,心中积蓄的怨气一触即发。
据检方指控,今年2月16日15时许,李某在朝阳区北京工业大学西区环境化学楼教务处办公室内,因退学事宜持刀将该校47岁的教务科科长徐某扎伤。后李某主动投案。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故予以从轻处罚,并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