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汤华明)私自用看管鱼塘的猎枪上山打野猪,没想到野猪没有打到,却误伤老人性命。事发前日下午的新洲区旧街。昨日,新洲警方依法对开枪打死人的小伙子王志雄实施刑事拘留。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新洲区东部的操屋湾姚塝山的一片翠绿的茶树林里,看到一摊摊干了的血迹,这就是事发现场。
60多岁的钟文英哭泣着说,这是开枪打猎的人,把人当野猪打了一枪所留下的血。死者王文桂,58岁,是钟文英的堂弟媳。当日午后,她们二人相约上山捡茶籽,约1华里远姚塝山上有很多野生茶籽,一天可以捡好几斤,1斤可卖2元钱。大约下午2点多,突然一声枪响后,在二三十米开外的钟听到王文桂惨叫一声,“哎哟,快来呀——”钟跑过去一看,发现她侧身倒在地上,流了很多血。无奈中再向四周一看,发现一个小伙呆在不远处,钟文英吼着叫他快帮忙救人。小伙扔下猎枪,背起王文桂就向邻村洪家田湾跑去,再从湾里叫了辆小车将伤者送区医院抢救。为了节省时间,他们拨打120求救,急救车在中途将王文桂接到医院。医生称,王的右手背被打穿了一个大洞,右腿主动脉也被打断,因失血过多导致死亡。
随后,记者在离操屋湾约1公里外的三店街松林村的洪家田了解到,在家养鱼的王志雄,为看守鱼塘而私自购买了猎枪。王文桂当时的上衣颜色与野猪相近,王志雄慌忙中看到茶树在动就放了一枪,导致发生了这一悲剧。一王姓男村民说,事发后王志雄害怕得不行,积极抢救伤者。昨日下午,新洲警方证实,王使用的猎枪为土铳,装填火药和铁子后威力很大。目前王志雄已经被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开枪误打死人该当何罪?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邱华律师介绍,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的判3年有期徒刑。嫌疑人还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死者家属有权获得经济赔偿。王某打野猪过失致人受伤后死亡,属于过失伤害罪,当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