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位于檗谷村外一片20多亩的果园里,分属6个村民所有。那里,200多棵龙眼树横七竖八地倒在果园中。
村民黄先生在果园中有3亩地,种植有30多棵龙眼树。他说,8日上午,他父亲到果园附近割草,看到一辆挖机在果园内挖龙眼树,劝阻不下,父亲赶紧回家找人,可等他与哥哥赶过来时,龙眼树已基本被挖光。
黄先生说,这些龙眼树很多已有20多年的树龄,这几年收成好,大树每年可采200斤龙眼,小树每年可采大几十斤龙眼。
挖树的人是附近农场的主人,也是檗谷村的村支委委员黄天佑,受损果农认为这是黄天佑为了扩张自己的农场。
黄天佑承认挖了村民们的龙眼树。他解释说,这是村里落实抛荒复耕政策,是村里安排他做的,但农场管理员不熟悉情况,“误挖”附近其他村民的果树。在黄天佑看来,自己承包的土地已有500亩,不会为了扩张20多亩,而干出这样事情。黄天佑一再强调,挖龙眼树不是他个人行为,他愿意给出一些补偿。
对此,檗谷村黄主任表示,之前村委会根本不知道此事,这20多亩果园中除了靠路边的3亩是荒地,村里已跟荒地主人谈妥补偿事宜,并已列入抛荒复耕范畴外,其余均为村民土地,村里不会无故挖掘。
目前,东石镇政府介入协调此事。有关负责人表示,晋江正在落实抛荒复耕政策,如果是误挖,将责成村委会积极与果园主人协商,对果树主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