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普磊文杜小伟图
本报讯 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刁沟村村民四组的一块耕地,临着常庄水库,2009年4月,这块面积80余亩的耕地被郑州铝业集团租用,随后,正对水库,这块耕地上竟建起了一个占地近一亩的“椅子坟”。
死人坟墓占了活人土地?
“我们村民小组中还有很多人都没有土地,可是这个坟就占了近一亩的耕地!”昨天下午,站在常庄水库边,几个村民指着一个巨大的坟墓气愤地告诉记者。
记者看到,这个占地近一亩的坟墓,就在常庄水库旁边,正对水库。坟墓周围已种起了一圈柏树。坟墓后边是长满荒草,十分平整的土地。远处,就是青青的麦苗。
这是一个在中原地区罕见但广布浙江南部的“椅子坟”,建坟者在正对水库的一面挖了一个深达3米,半径20米左右的半圆形土坑,挖出来的土又堆高了半圆形土坑边缘,形成了一个“太师椅”形状(如图)。“太师椅”的坐面已经被平整出来,靠近圆心的地方种上了柏树和花草。在“太师椅”的靠背处,记者看到一个刚刚掩埋过的墓穴,墓穴的前面是刚烧过的一堆纸灰。
“墓主人前段时间准备用水泥硬化立墓碑,想在这座坟的西边再建坟墓。”村民代表李刚说,就在建坟者画好石灰线准备施工时,村民赶到现场,阻止了施工。
村民代表李刚告诉记者,这块总面积80余亩的土地,一直属于刁沟村四组村民的“机动地”,该村民小组新增人口都要从这块土地中划分。2009年4月,村委会将土地以每亩每年800元的价格出租,而很多嫁到该村民小组的媳妇和刚出生的孩子至今没有分到土地。
众多村民告诉记者,坟墓中的逝者是郑州铝业集团一领导的父亲。
租地协议村委居然没有?
“刚开始的时候,村委会主任告诉我们是省里的一个重要部门要征用这块土地,并且承诺要给我们解决就业的问题,很多村民相信这个消息才同意将土地承包出去。”村民代表苏振武说,等到签合同的时候,他才发现租用土地的原来是郑州铝业集团,而且在协议中他发现了允许对方建坟的条款。
“我们村民组很多人还没有一点土地,怎么能把这些土地租出去建坟呢?”苏振武说,许多村民认为,即使这块土地一定要承包出去,也应当承包给本村的人耕种、植树,而不应该将土地租给他人建坟。
“你别听他们瞎说,带头告状的是我们村的一个‘混混’,是他想低价承包这块土地不成才到处告状的!”刁沟村村委会主任海灵选告诉记者,这块土地是经过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租用给郑州铝业集团的,租金主要是用于给村民发福利,郑州铝业集团租地是种植苗木。“铝业集团很大方,一次就付了三年的地租!”“租地种植苗木,为什么建成了坟墓?坟墓之外的承包地为什么至今荒芜?”记者问。“你说的建坟墓的事情根本不存在,是他们瞎说的,人家是种植苗木,怎么可能建坟墓呢?”海灵选说。
记者提出查看刁沟村和郑州铝业集团的租地协议,但遭到了海灵选的拒绝。“我们这儿没有协议,协议在郑州铝业集团。如果你想看就去找他们看吧!”
坟墓是郑州铝业部长建造?
“椅子坟”的主人到底是谁?中原地区缘何建起了罕见的“椅子坟”?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郑州铝业集团行政部有关负责人,行政部让记者和一位姓任的部长联系。
“这块地是我个人以郑州铝业集团的名义承租的!”昨天下午,郑州铝业集团任部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我对自己的工作不太满意,基本上没有上班。看到常庄水库边的那块土地不错,就想承包下来自己搞个休闲的地方,自己创业。但用自己的名义人家不租,所以就用郑州铝业的名义和刁沟村签了合同。”任部长告诉记者,在这件事中,郑州铝业集团只是出面签了一个协议,承包钱都是自己出的。
“那个地方很多坟地,为什么多我们家一个坟地就那么多人有意见呢?”任部长说,他的父亲在几年前病逝,没有地方埋葬。他一直想为父亲选择一块墓地。租地后,他就把父亲埋葬在了这里。“我在南方当过十几年的兵,知道他们那里的‘椅子坟’,就也在这里修建了一个‘椅子坟’。”
“一座坟为什么要占用一亩大的耕地呢?”记者问。“坟墓虽然大,但并不费事,也不多花钱!也不违法!”任部长告诉记者,如果此举违反国家法律,他愿意将父亲的坟墓迁出去。
记者了解到,民政部在《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在耕地、林地、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兴建坟墓。该《条例》第二十条明文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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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子坟”是浙江南部常见的坟墓样式,由于形状像太师椅,所以被称为“椅子坟”。椅子坟通常依山而建,棺木安放在坐背的位置。因为这种样式的坟墓严重破坏环境,浙江省温州市政府曾大规模进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