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重庆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2008年12月至2009年11月,该市三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40件354人,其中要案84人(厅级干部5人),占23.7%。截至2009年底,已经侦查终结259件269人,提起公诉192件199人。
2009年,重庆市检察院明确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围绕重庆市委作出的建设“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和“健康重庆”的战略部署,以及保税港区、工业园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等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犯罪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大查处商业贿赂犯罪力度。
重庆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发案规律及特点,积极开展线索排查,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如沙坪坝区检察院去年在工程建设领域和医药购销领域分别查办商业贿赂案件7件7人和5件5人,渝中区检察院去年立案查办发生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8件9人。全市检察机关还在深挖细查中注重案中挖案,如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通过对行贿医药商的深挖,分别查办了涪陵区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原科长童思勤、南川区疾控中心原主任夏先忠、垫江县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原科长瞿炬、黔江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段凤璋、南川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兰文芳等一系列受贿窝串案。
重庆市检察院的调查报告显示,这些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呈现出四个特点:
——涉案人员多为当地或单位的“一把手”或实权人物。在这些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有2人是副县长,8人是镇长或副镇长,还有201人是单位的局长、主任、院长、校长等,他们在单位拥有开展商业活动的审批权或决策权,因而成了商业贿赂的重点进攻对象。
——发案领域相对集中。从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所涉领域来看,以房地产开发、城镇工程建设等为重点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有203件209人,占所有商业贿赂案件立案人数的59%。
——系统性窝案串案突出。重庆市检察院称,该市商业贿赂犯罪逐渐呈群体性发展趋势,多头贿赂现象较为普遍,窝串案突出。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了发生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物资采购等领域的窝串案件56件58人。
——贿赂手段多样化,隐蔽性更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信息传递的日益发达,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进一步增强,贿赂手段呈多样化态势发展。如潼南县原常务副县长谭新生在帮助房地产商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向其购买门面房,并要求开发商将购买合同和发票上的价格改为当时的市场价。此外,他还在收受开发商赠送的门面房后,以其母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证,欲借此掩盖其受贿行为。
重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一年来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同时通过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发送检察建议等形式,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争将商业贿赂多发高发势头遏制住。(沈义 渝检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