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索要贿赂人民币47.8万元,上海市宝山公证处原主任蒋国光受贿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同时被给予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蒋国光,男,1962年生,原系上海市宝山公证处主任、市公证协会副会长。
据了解,蒋国光从事公证工作20多年,2000年被任命为宝山公证处主任。随后蒋国光利用担任宝山公证处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公证处办公楼装修工程中,向承接工程的李某某索要贿赂人民币47.8万元。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因蒋国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并具有索贿行为,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同时,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亦于日前作出决定,给予蒋国光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新华网上海频道-新民网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