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湖南邵阳市绥宁县金屋塘镇中心小学,5年级班主任、五十多岁的刘先洪,先后猥亵和奸淫数名留守女童被警方控制。该班主任的儿子在当地政府任职,曾向受害女童家属提出赔偿200元钱“私了”,并让家属在“协议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