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警务常识 >> 资讯正文

儿子杀人父顶罪 父子双双落法网

发布日期: 2010-02-03  //www.110.com  
 ——洛宁县“2008.7.2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胜利告破


  近日,在西安市临时暂住的犯罪嫌疑人云红武刚从市区回家,就被守候多时的洛宁县公安局民警捂窝抓获。至此,洛宁县“2008.7.21”伤害致人死亡案胜利告破。


  2008年7月21日早晨7时许,陈吴乡雷改梅报案称:“早上同夏永建驾驶三轮摩托车一块到城郊乡冯庄村办事,夏永建在该村村口被人用砖块儿砸伤,人现在昏迷不醒。”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城郊派出所先后赶赴现场。民警一方面安排伤者到医院进行救治,一方面对现场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经初步调查案情如下:2008年7月21日早上6时许,夏永建驾驶摩托车同该乡雷改梅到城郊乡冯庄村办事,途径冯庄村口时,遇见该村村民云现民,两人因多年的经济纠纷发生撕打,云现民之子云红武见此情况冲出家门,也同夏永建进行撕打。后夏永建头部被打伤倒地上,云现民父子见夏永建伤势严重迅速逃离现场。


  7月24日,犯罪嫌疑人云现民(男,汉族,70岁,洛宁县城郊乡冯庄村七组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谎称系自己用砖块打击夏永建头部,并做出了此案与儿子云红武无关的虚假供述。在民警询问其儿子云红武的下落时,犯罪嫌疑人云现民闭嘴不谈。当日,我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云现民刑事拘留(2008年8月21日被批准逮捕,后因涉嫌包庇犯罪被洛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8年7月26日,夏永建在医院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由于犯罪嫌疑人云红武外逃,受害人家属多次到市局、省厅上访,要求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云红武。11月15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张廷璞立即组织刑警大队召开案情分析会,并从刑警大队抽调10名侦查员,成立了以副局长金兴安为组长的专案组,对此案进行强力攻坚。


  2009年12月3日,专案组获悉重要线索,2009年9月份前后,曾有人在西安市未央区三桥镇一带见到过犯罪嫌疑人云红武。根据这一情况,副局长金兴安立即指派刑警六中队中队长李继星带领民警王铁军等人连夜驱车赶赴西安开展工作,在西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三桥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开展了近4天的摸排排查工作,但仍未能发现犯罪嫌疑人云红武的踪影。为了能够获取犯罪嫌疑人云红武在西安的潜址,专案组民警根据在西安工作获取的线索,结合云红武的妻子和十岁的女儿也在西安这一情况,及时调整侦查思路。一是安排民警到三桥派出所查询其妻子李俊红的暂住户口,另一方面对三桥镇的8所小学开展调查,力争能够在学籍中发现其女儿的读书地。


  2010年1月5日,专案组民警在西安市三桥镇三桥街小学发现其女儿云某某。据此,专案组果立即安排民警在学校门口守候,对其女儿进行交替跟踪。在掌握到云红武的住处后,专案组民警会同西安三桥派出所民警在该云的暂住处蹲点守候,一举将其擒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云红武(男,汉族,1971年3月4日生,洛宁县城郊乡冯庄村九组人)对2008年7月21日用砖头将夏永建砸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云红武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3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