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某来京后在某工地做小工,看到其他工人都用手机,但自己却没钱买,遂想到去行抢。2009年12月20日,李某从工地出来,身上带着捡来的刀子来到小武基村河边,寻找目标,伺机而动。
天渐渐黑了,路上的行人也渐稀散起来。这时,李某看到小武基河南侧路边有一名年轻女子独自行走,他便悄悄跟在她身后。
“我当时下班回家,感觉有人跟着我。我转头发现是一名男子,我很害怕,就跑了起来。男子追上我,将我拽倒。”17岁的顾某回忆说。顾某摔倒后大声呼救,李某捂住顾某的嘴,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贴在顾某脸上,威胁顾某掏钱,顾某将身上仅有的15元钱交给了李某。
李某拿到钱后,看见顾某漂亮,又生歹念,将顾某拽到路边砖堆后面,一边用刀威胁,一边扒顾某的裤子。顾某奋力挣扎,但又担心李某持刀伤害她,遂灵机一动,说:“我家住在前面不远处,家里没人,外面这么冷,去我家做吧。”李某听后高兴地同意了。
顾某带李某行至小武基一出租院后,看到自家灯亮着,便趁李某不注意,跑进屋里,冲父亲大喊:“有人持刀抢劫。”顾父看到惊慌失措的女儿,便立刻追赶了出来。此时,李某已意识到事情不妙,赶紧逃离院子。后顾父在邻居的帮助下,将逃跑的李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