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按规定悬挂国旗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按规定悬挂国旗
“堂堂国家机关如此挂国旗实在不该!”6月21日,一组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按规定悬挂国旗的照片被发布上网,在网民中引发争论。
照片发布者——网民“荆城啄木鸟”说,他在路过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时,发现门口的国旗没有升到顶,感到损害了整个荆门的形象,于是将照片发布到荆楚网东湖社区,希望有关部门发现后立即改正。
有网民认为,这样挂国旗极不严肃,有“降半旗”之嫌;也有网民对此感到不以为然,“不把旗子挂反就行了,要求别太高”;随后,一位网民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贴了上来,称国旗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
22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根旗杆曾经过维修,只能升到离顶部约20公分的地方,今天院领导也说过“怎么弄得像降半旗一样”。不过,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修理旗杆的计划。
相关法律人士表示,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此举涉嫌违法,应立即改正,维护国旗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