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1月26日电 (彭莉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福州鼓楼、厦门湖里等30个基层法院,26日集中宣判涉黑恶案件44起269人。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此次宣判的涉黑恶案件中,涉黑案10起,涉恶案件34起,涉套路贷、“黄赌毒”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案件中,有的被告人勾结当地基层组织主要干部,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寻衅滋事、强征土地,控制当地矿区道路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插手矿区企业纠纷;有的到学校发展在校生为组织成员,并在学校附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引起校园及学校周边群众恐慌;有在医院以威胁、恐吓、殴打等方式,阻止、驱赶其他正常寻找护工业务的护工,垄断医院部分护工业务、严重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坚持把打击锋芒对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利益链条、揪出保护伞,稳、准、狠地打击涉黑恶犯罪,进一步掀起扫黑除恶强大声势,持续推动全省专项斗争提速增效。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法院扛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紧盯三年为期目标,推进依法严惩、“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阶段性任务,确保近期效果、中期效果、长期效果相衔接,着力向推动长效常治迈进。
截至目前,福建全省法院审结涉黑恶及其“保护伞”案件613件3762人,妥善审结被告人林德发父子涉黑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开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专项执行行动,深挖隐性“黑财”,破解“黑财”收缴难题,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向有关职能部门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1260条2565人61单位,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80条,确保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