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对案件第一批移送起诉的1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宣判,洪某某、陈某某、林某某、徐某某等19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至一年的刑罚,共计判处罚金91.6万元。
2020年10月22日,铜陵市公安局铜官分局接到铜陵市烟草专卖局线索,一辆江苏牌照大货车途径铜陵,车内运有假烟。当日14时许,公安、烟草部门在池州某服务区将该嫌疑车辆拦截。经检查,货车货厢内有数百箱疑似假烟,嫌疑大货车及驾驶员立即被押回铜陵。经办案民警突击审讯,嫌疑人交代另有四辆大货车装有类似假烟同时运往广东方向。民警当即向上级汇报,请求进行拦截。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在漳州境内将四辆嫌疑车辆全部拦截。
五名大货车司机落网后,因涉案金额巨大,铜陵市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联合铜陵市烟草局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据大货车司机交代,其明知系非法生产的卷烟但仍为货主提供运输,每次接货时由一辆头车带路至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某码头由搬运工进行装货,后驾驶载满卷烟的货车经高速公路运往目的地仓库卸货。专案民警根据头车带路这一条线索,迅速赶赴响水县进行调查。通过调取沿途视频监控,锁定头车车牌、路线和落脚点,最终确定10余名犯罪嫌疑人,随即奔赴浙江、重庆、福建等地将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经查,2020年8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等人通过组织、调度、指挥他人接驳、搬运假烟,从中牟利并按比例分成。
在对其中一名货车司机的审讯中,专案民警获取了一条关键线索:假烟运往广东东莞的仓库进行卸货,带路接货人系一名驾驶福建牌照日产轩逸轿车的中年男子。根据这一线索,2021年3月,专案民警再次赶赴广东东莞,在海量的车辆信息中锁定了一辆闽E牌照的日产轩逸轿车,车主为蔡某。经辨认,蔡某正是给其带路接货的男子。通过对蔡某的深入调查,一个以高某为首的下线销售假烟的团伙浮出了水面。
专案民警发现,尽管五辆运输假烟的大货车被查扣,但下线团伙仍然在东莞、深圳等地销售假烟。专案民警立即前往深圳、东莞、惠州、汕头等地,开展专案异地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对下线的仓储及销售环节进行分析研判,最终摸清了以高某为首的下线分销团伙的组织结构和活动规律。
6月22日,专案组在充分掌握了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对该案下线团伙进行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当场查获假烟1270条、现金15万余元、多部作案使用手机等。
至此,该起特大非法经营伪劣卷烟案成功告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