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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大专生为暴富伙同刑释人员贩毒被判处死刑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南海网9月5日消息:一个大专毕业生,为了暴富,不惜斥资15万元,伙同一刑释人员共同贩毒,结果把自己送上绝路。

  杨万兴今年31岁,具备大专文化,但并没有将自己所学用上正途。 海口中院一审查明,2005年10月23日,发财心切的杨万兴找到一广东籍男子王国庆,王国庆是一名刑释人员。两人商定由杨万兴出资15万元,王国庆出资2.5万元,经王国庆带路从广州市一名叫“阿贵”的人处以每克350元的价格购买了500克毒品海洛因,藏放在杨万兴租住的广东省惠州市的房中,由杨万兴以每克400元的价格贩卖100克给他人,王国庆也与海南的买家徐某进行了联系,并商量好以每克260元的价格交易400克毒品海洛因。

  杨万兴将剩余的毒品中的220克添加底粉加工成400克左右的毒品,在2005年10月24日,与王国庆携带该毒品从广东来到海口市。当晚22时许,由杨万兴携带毒品海洛因在酒店等候,王国庆与徐某按约定在一辆货车上接头。王国庆与徐某接头时被侦查人员抓获,杨万兴则逃离酒店。

  第二天上午8时许,侦查人员在“金辉”号渡轮上将杨万兴抓获,当场缴获四块毒品和一小包毒品以及现金、手机等物品。缴获毒品共重401.99克,经鉴定,缴获四块毒品和一小包毒品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为16.38﹪。

  2005年10月29日,侦查机关在杨万兴租住房中查获毒品131.5克,毒资人民币17100元,制毒原料底粉135克、马来酸米达唑仑片三片及天平秤等制毒工具一批。

  9月1日,海口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万兴、王国庆死刑。宣判后,二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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