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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右臂被机器碾烂 哭求假肢遭老板拒绝(图)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打工妹右臂被机器碾烂 哭求假肢遭老板拒绝(图)

赵兰更伤心地用仅存的左手抹着眼泪。

 

打工妹右臂被机器碾烂 哭求假肢遭老板拒绝(图)

 

赵兰更的母亲愁眉不展。

本报记者祁胜勇文/图

 

——当地人告诉记者,梳绒女工每天工作十六七个小时是常事。由于劳动时间过长,常年没有节假日,疲劳作业,所以很容易发生事故。

 

——么郭庄一位个体老板告诉记者,一般出了事故多是私了,掉一个手指最多赔一万,掉个胳膊一般赔两万。

 

——赵兰更在电话里对记者哭诉,俺还是想要个胳膊,俺要假肢,俺不要钱……

 

新闻提示

 

一个21岁的外来打工妹,20天前在清河县一家梳绒个体作坊劳作时,右臂被卷入机器,大半条胳膊被碾烂,不得不进行截肢,成了终身残疾。

 

 

不幸的打工妹哭求老板给安装假肢,但老板对这个要求置之不理,只按当地“惯例”赔偿其23000元钱,并在打工妹伤口未愈、发烧的情况下,多次要求其出院。

 

记者调查发现,当地数以万计外来打工妹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保障,梳绒工每天工作十六七个小时非常普遍,疲劳作业隐患重重。

 

事件回顾:

胳膊没了,男友也走了

 

9月11日,记者在清河县人民医院住院部骨科病房见到了受伤女工赵兰更。她脸色苍白,躺在床上,她的母亲李金凤陪伴着她。

 

赵兰更是威县薛钊乡赵牛村人,出事时在清河县陈庄乡楚太和村楚某的个体作坊里打工,楚某家有两台梳绒机,她和另一个女工一人看一台机器。

 

她说梳绒这活不累,一头把原料放进去,一头把梳理好的羊绒收出来。因为她前年在这里干过一年,老板什么事都放心,机器出了问题一般都是她解决。这个工作主要是时间长,每天要工作16个小时左右,有时候会有些困。

 

出事那天是8月23日早晨5点来钟,她发现机器的一些部位挂了一些绒,就拿一块布头想把这些绒清理下来,手中的布刚接触到机器,整个右手就被吸卷进去,她大叫了一声,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被老板送到医院后,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赵兰更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的右上臂中段以下全没了……

 

赵兰更家人对记者介绍,掉了胳膊后,兰更情感上又遭重创,恋爱一年多快要结婚的对象第三天来看了看她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痛苦哭诉:“俺要假肢,俺不要钱……”

 

赵兰更说,过去在老板家干活时,老板对她们的态度很好,出事后就变了。

 

母亲李金凤对记者介绍,丈夫前些年得了脑瘤,借遍了亲友给他开刀做了手术,但基本失去了劳动能力,他们几乎是全村最穷的人家,她拉扯着兰更和弟弟两个孩子艰难度日。因为穷,兰更早早地辍学了,两年前到清河打工。

 

李金凤哭诉,住了十几天院后,老板的态度很不好,只是催着她家里叫主事的人来解决,赶紧出院。说当地像这样掉一只胳膊的,最多给两万块钱,他也最多给两万。

 

赵兰更想让老板给她安个假肢,被老板拒绝。李金凤说,自己家里条件不好,听说安一个假肢好的得十五六万,最差的也得五六万元,两万根本不够,给孩子安不上假肢,以后孩子的日子怎么过啊?

 

9月12日,当记者再次来到病房看望赵兰更时,听说老板昨天已经来过,他给母女俩扔下20元钱,要他们家里尽快来人,出院。李金凤说,看来很难坚持下去了,因为医院一天的住院费就是50元。

 

赵兰更的父亲也来到医院,但他反应迟钝,耳朵几乎全聋。

 

当晚,赵兰更母亲给记者打来电话,她说,老板来过了,和兰更的父亲、大伯谈了半天,最后给出了23000元赔偿,并承担了一万元左右的医疗费,但安假肢的要求被拒绝,他们最后只好接受。老板再次催促兰更出院回家,但兰更发起烧来,眼看回家可能有生命危险,于是坚持着留院输液治疗。

 

赵兰更的家人对这样的结果表示无奈,他们说,全家都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农民,又是在外地,没办法。中间人对他们讲,过去其他人出了这样的事,赔两万是多了,也有打官司的,但打了几年也没有结果。现在不接受老板的23000元赔偿,担心如果打官司,最后一分钱也拿不到。

 

记者与赵兰更本人联系,她说,烧今天退了些,老板又来催他出院,和家人差点吵起来。她说,你们快来帮帮我吧。

 

专家说法:老板应为断臂打工妹安装假肢

 

记者就赵兰更断臂事件请教了有关专家,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王宝治了解此事后,对赵兰更的遭遇表示同情。他说,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此次工伤当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必须坚持合法与公正的原则,否则其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王宝治说,梳绒女工一天工作16个小时,严重违反了《劳动法》。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法律规定,允许用人单位在经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但是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另外,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王宝治认为,赵兰更请求老板给安装假肢的愿望理应得到满足。在本案中,用人单位存在着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情形,应当对因此而给劳动者所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可以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其中,造成伤残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生活费等费用,其中造成肢体伤残的,还应负责安装假肢等费用。

 

记者调查:打工妹权益难得保障

 

小兰(化名)是记者在清河县人民医院住院部骨科病房遇到的又一个被梳绒机打坏手的女工。她也在清河一家个体梳绒作坊打工,9月8日被梳绒机碰坏了左手。她躺在病床上,手臂上裹满了绷带,她告诉记者,她每天也要工作16个小时,每个小时的工资是1.6元,老板管吃住。

 

一些当地人告诉记者,羊绒加工一直是清河的支柱产业,这里普遍存在着劳动时间过长的现象,梳绒女工每天工作十六七个小时是常事。由于劳动时间过长,常年没有节假日,疲劳作业,所以很容易发生事故。

 

记者以一个收购羊绒的商人身份在梳绒作坊集中的清河县双城集乡、杨二庄乡等几个乡镇的村庄进行暗访发现,梳绒工在粉毛飞扬、空气污浊的简陋车间里工作。大裴庄一位老板告诉记者,大家都这么干,即使是不雇打工妹的作坊,自家人也是一天干16个小时,不过,中间有家人替班,“不这么干赚不到多少钱。”这位老板说。

 

么郭庄一位个体老板告诉记者,一般出了事故多是私了,掉一个手指最多赔一万,掉个胳膊一般赔两万。

 

记者在清河县劳动力市场看到,许多梳绒工厂和作坊来这里招女工,和女工们都是以小时工资讨价还价,开出的条件多是一小时两元或略低,一天十六七个小时。许多打工妹对维护自身的权益也很淡漠,不少女工对记者说,她们也不愿意一天工作8小时,那样她们一个月也就挣四百来元,不合算。

 

清河县劳动力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栾志军对记者介绍,每年通过劳动力市场达成劳动协议的打工者达20多万人次,其中70%—80%是梳绒女工,因机器类型不等,一般梳绒女工的工资在每小时1.6—2.3元之间。他说,梳绒的劳动强度不大,可能有一些用人单位会超出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但由于双方自愿,很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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