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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网络通缉薄情郎引发众网友争议(图)

发布日期: 1970-01-01  //www.110.com  
 
曾经的甜蜜,已如过眼烟云


  网上“通缉”男友

  昨日,在某网站“只爱陌生人”论坛上,一条名为《忍辱生下孩子,奢望宝宝能见父亲一面!》的帖子引来了1000多条跟帖。帖子是一个网名叫“意悠然”的女子在9月26日9时35分发布的。“意悠然”用3000多字的篇幅述说了她跟一个24岁的男子在网络聚会上认识、同居并怀孕的过程,但因为“意悠然”自身方面的原因和男子家人的反对,最终没能结婚,男孩也突然消失,至今没有出现。在生下孩子并与男子的亲属交涉无果后,“意悠然”选择了“网络通缉”的方式找人,“我的最后一步,就是在全国各大网站BBS发出网络通缉,希望他可以避无可避,承担他该承担的责任。”“意悠然”说,最想的是让孩子见见父亲,“现在孩子每个月的花费已经让我觉得很吃力,我的父母也在跟着我艰难地熬着。我们都有错,所以我不想去追究过去的事情,我要做的是对孩子负责,也希望他像个男人。”

  帖子中还贴有10张相片,包括两人的合影、婚纱照和婴儿的相片,并公布了孩子父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以及毕业学校和时间。

  引起轩然大波

  截至昨晚7时30分,这条“通缉令”的点击率已经达到近2万次,有近900名网民跟帖1100多条。多数网民在对“意悠然”表示同情的同时,纷纷用激烈的言辞对“负心男”进行指责,其中不乏谩骂和诅咒,并有人开始查询男子的行踪。但也有少部分网民发表不同意见,认为“意悠然”本人也负有责任,有人翻出“意悠然”以往发布的帖子,指责“意悠然”过去的经历,认为她并不值得同情。

  在激烈的争论中也不乏冷静的声音。有不少网民认为,“意悠然”的行为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导致事态更加严重。一位网民说,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孩子来承担大人的错。

  除了这条“通缉”帖外,还有十几位网民另外发帖对此发表看法,从内容看,其中一些人与当事人双方都比较熟悉,他们分别支持各自的朋友,相互指责,甚至攻击谩骂。

  论战也将男子的姑妈牵扯了进来,因为她曾经代表侄子出面跟“意悠然”交涉过。几名网民公布了男子的姑妈在南京的公司名称、地址和电话,记者联系到她时,她表示“小孩子的事情我也不清楚,跟我的公司也无关”,她也不知道侄子的行踪。

  应该通过法律途径

  “意悠然”这样在网上张贴他人个人信息,以网络搜寻的方式,来寻找自己要找的人,部分网友甚至将当事人亲戚的单位地址以及电话公布在网络上,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此记者咨询了南京圣典律师事务所周结晶律师。

  周律师认为,只要“意悠然”有证据证明孩子是她与她在网上所公布的被搜寻人所生,虽然两人是非婚生子,但对孩子来说,其父母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现在孩子的父亲消失了,作为母亲,“意悠然”理应替自己和孩子维护正当的权力,现在通过网络方式,公布其父亲身份信息和照片等方式来寻人,也未尝不可。“意悠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在网上张贴孩子照片,也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找到孩子的父亲,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说,也是可以的。

  至于部分网友将孩子父亲的姑妈的公司地址和电话等公布在网上,并号召网友打电话等,周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妥,属于恶意透露他人隐私,侵犯了他人隐私权,被侵权主体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部分网友在跟帖中,对被搜寻的人使用一些过激的言辞,比如衣冠禽兽、畜生等一些攻击性言语,是否涉及侵权,周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网友采用一些带有明显恶意攻击性的语言,已经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周律师还认为,目前对“意悠然”来说,应该到法院起诉孩子的父亲,要求其承担抚养义务,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和小孩的正当权益。

  是否属于

  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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