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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老师炒股欠巨债诈骗同乡百余万

发布日期: 2009-03-27  //www.110.com  

  莆田一中学老师陈某炒股亏了,欠下巨债。为还债,他谎称自己知道证券公司内部消息,先后骗了8名同乡与他签订申购新股协议,骗得158万多元。近日,莆田涵江区法院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继续追缴其尚未退清的赃款。

  今年30岁的陈某,原来是秀屿区一中学老师,长期沉迷于炒股,但炒股带给他的不是滚滚财源,而是巨额债务。2007年2月至12月间,陈某为还债,谎称知晓证券公司内部情况,若由他去申购新股,炒股便可获得丰厚利润。陈某的一番吹嘘,让老乡刘某、郭某及游某等8人信以为真,随后刘某等人分别与陈某签订申购新股协议,陈某从中共骗取158.31万元。

  这些钱到手后,陈某将其中的10万元用于支付购买商品房的预定金,其他钱全部用于还债,至今无法归还给各受害人。案发后,陈某被刘某找到,并被扭送到公安机关。

  涵江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资金共计158.3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陈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记者还了解到,案发后,陈某就从学校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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