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视频资讯 >> 资讯正文

首钢催款员贪污20万获刑11年

发布日期: 2009-05-06  //www.110.com  
 本报讯(记者王巍)与欠款单位“里应外合”,北京首钢红冶钢厂经销科催款员牛金财擅自将几十万元企业借款“一笔勾销”,并从中获取近20万元的“酬劳”。记者今日获悉,牛金财因贪污罪被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58岁的牛金财原为北京首钢红冶钢厂经销科催款员。2001年内退后,又被厂里返聘回岗。

  2004年7月,牛金财前往鸡西矿务局索要该单位拖欠钢厂的64万余元欠款。

  催款期间,牛金财在他人帮助下,使用伪造的北京首钢红冶钢厂介绍信,通过“抹账”的方式,将该笔债权缩减到30%,并转移给沈阳市圣德金属炉料经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兄弟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牛金财将索要回的19.5万元存入自己账户。此后,他又将其中的18.6万元转存至韩某(另案处理)的个人账户。二人陆续将上述款项共同侵吞。

  首钢红冶钢厂在清查账务过程中发现此事,牛金财很快被抓获。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牛金财已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牛金财不服,提出上诉。一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9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