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波 尹文盛 徐利
本报东营11月20日讯近日,广饶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挖骨灰勒索赎金案,被告人李某某、祁某某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年。
今年4月至6月期间,祁某某、李某某与他人先后到高密市姜庄镇某墓地、高密市密水街办拒城河社区某墓地、广饶县花官乡某墓地将他人亲属的骨灰盗走,并留下手机号码联系,以不交赎金就把骨灰扔掉相要挟,分别索要现金50000元、20000元、30000元。后均因被害人未给付赎金并及时报案,祁某某、李某某敲诈未遂。在共同犯罪中,祁某某参与敲诈3次,涉案金额100000元;李某某参与敲诈2次,涉案金额5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祁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走被害人亡故亲属骨灰以用钱赎回否则将骨灰扔掉的手段相要挟,分别强行索取他人现金100000元、5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祁某某、李某某虽是犯罪未遂,但可以比照既遂犯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