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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团伙头目被执行死刑 起诉书曾长达千页

发布日期: 2009-11-28  //www.110.com  
华龙网讯 (记者 肖玉)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在过去十年称霸一方,在荣昌县多个乡镇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的“黑老大”陈明,昨日被执行死刑。他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贩卖毒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七宗罪,于去年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该团伙中的陈历、杨涛被分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另11名成员分别被判处20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85万元。 

  起诉书竟长达千页 

  在此前的起诉阶段,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陈明团伙,整个起诉书长达1100页,罗列了陈明涉黑组织的累累罪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三人重伤、六人轻伤;以营利为目的,向多人、多次贩卖氯胺酮等毒品;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以赌博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人民币32万余元;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人民币35000余元;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等。 

  就在开庭的当天上午,荣昌居民自发敲锣打鼓,把一面锦旗送到荣昌县公安局。法院介绍,从1998年以来,陈明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无业人员,在荣昌县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长期对涉赌场所强收保护费,将“午夜年华”601包房和“龙都天城”6808包房长期作为贩毒的据点。 

  团伙分工明确严格控制 

  据调查,从1998年以来,陈明一方面凭借自己敢打敢杀、暴力凶残的个性对组织成员心理上形成控制,使其产生畏惧感;另一方面又凭借经济实力以利益驱动笼络人心,使组织成员对其死心塌地,并制定了“凡事要请示汇报”、“安排的事必须照办”等规定。 

  “黑老大”陈明还对组织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陈华治、黄全刚、侯军等人充当保镖,并负责在荣昌县各涉赌场所收保护费和发放高利贷。廖勇等人负责毒品交易。潘亮、唐宗江等人负责开设赌场。吴启华、魏孝龙等人发放高利贷。 

  陈明还要求手下成员学习法律,并给每个骨干成员发了一套法律书。陈明自己手中的法律书已经翻烂了,重要的法律条款还画上红线,他企图寻找法律的漏洞,逃避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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