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经济犯罪 >> 资讯正文

男子发短信敲诈47名公务员470万获刑

发布日期: 2010-01-06  //www.110.com  
 □“偷摘抄机关单位通讯录 短信敲诈公务员”追踪

  本报记者 林小明

  本报讯 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晋江陈埭男子林某青有期徒刑6年半。去年,林某青从朋友处抄下47名公务员的手机号码,并向每个人发短信敲诈10万元(详见本报去年9月8日报道)。

  “××市长你好,大家都是老朋友,请速汇10万元到××账户内,户名为×××。知名不具,望自斟酌,你也不想更多漏子吧。”去年8月24日下午,晋江很多市领导以及公检法的一把手和副手都接到一条类似敲诈短信,大家纷纷报警。

  9月4日晚,林某青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38岁的林某青原在广西一带经商,因生意失败而落魄。去年8月份,林某看到朋友有一本通讯录,便趁朋友醉酒之机,偷偷地摘抄通讯录上领导的手机号码。8月24日,林某青试着给名单上的6个晋江市市领导发敲诈信息,要求他们汇钱到他从一广西女网友那要来的银行卡上。但是这6人都置之不理,林某青白等了几天。

  9月1日晚上,林某青给名单上的领导全发了类似的敲诈信息。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青总共给47名公务员发了相同的敲诈短信,欲敲诈总数470万元。

  林某青交代说,以前看过别人发短信让人把钱汇到指定账户,想到官场总会有人贪污,便想到用发短信这种方式应该可以搞到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9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