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谢岗打工的钟某同江西籍女子谢某同居不久生下一个男孩,转眼儿子三岁了,钟某得知自己抚养三年的儿子竟非亲生,他选择跟妻子谢某断绝关系并带走儿子。而谢某见不到儿子只能将丈夫告上法院,近日,这对夫妇在法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
2003年,钟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江西籍女子谢某,很快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两年后谢某生下一男孩。此后钟某对小孩关怀备至,却在2008年意外得知小孩并非自己亲儿,经过DNA亲子鉴定后钟某不得不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
为此,钟某与谢某断绝关系,并强行将小孩带走,从此拒让母子相见。谢某无奈之下只能告上法院,要求钟某将小孩交还给其监护抚养。
一审判钟某交还小孩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钟某在十日之内将小孩交还给谢某,谢某补偿钟某分娩住院费用及三年的抚养费。钟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但钟某依旧拒绝交还小孩。在这种情况下,谢某再次闹上法院,请求法院执行。
2009年3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接到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本案代为执行。
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法官向双方说法讲理,提出念在往日情分和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建议双方作出让步。考虑到男方的经济能力较强、女方没有固定职业,双方同意就法官的意见达成和解,男方继续抚养小孩并负担其上学费用,女方可随时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