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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哥被控制 勒民警脖子险致警车失控

发布日期: 2010-02-02  //www.110.com  
本报讯  的哥醉酒驾车逆行肇事后,不但不接受处理,反而挥拳殴打民警。1月30日,银川市兴庆区交警一大队依法对马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9日4时13分,醉醺醺的马某驾驶银川市大众出租公司的宁A·T4036号出租车,沿北塔路由东向西越黄线逆行至景墨家园路段时,与一辆沿北塔东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出租车正面相撞。事故致两车严重受损,正常行驶的这辆出租车上3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就在马某准备弃车逃离时,被对方驾驶员拦截并报警。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将马某控制。然而在民警将马某扭送至醒酒中心的途中,马某竟挥拳将民警右眼打伤,手部咬伤。随后,马某被有效控制,安静地坐在警车后排座。但车辆行驶至上海路福星苑路段时,马某又突然发飙,强行挣脱民警束缚,从后面将正在驾驶警车的民警脖子死死勒住,致使警车险些失控。到达醒酒中心后,马某又将醒酒中心的醒酒椅损毁。

  据调查,1月28日晚,马某在丽景湖畔朋友家和两位朋友开怀畅饮至次日凌晨3时许,在给车主送车途中,由于酒精的刺激,其逆向行驶引发车祸。后经检测,的哥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0mg/ml,系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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