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国女孩刘欣与日籍男子中岛登记结婚。2003年,刘欣诞下女儿小绚(化名),并随中岛加入日本籍。两年后,两人离婚。随着女儿日渐长大,中岛发现女儿的相貌并不似自己。中岛瞒着前妻去某医学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而检验结论为“排除中岛与小绚的父女关系”。
一审法院判决,刘欣需返还中岛抚养费3.6万元,支付鉴定费2000元,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刘欣不服提出上诉,她提出,中岛提交的检验报告是自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的,且仅是咨询报告,不具法律效力。一中院二审认为,刘欣在可以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形下拒绝鉴定,使得负有举证责任的中岛不可能再提供证据,因此推定中岛与小绚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