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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及时清理狗屎的养犬人罚款50元

发布日期: 2010-04-03  //www.110.com  
新华社天津3月29日专电(记者周润健)匆匆行走在街头,或者在草坪上悠闲散步时,冷不丁踩上一堆狗屎,很多人都遭遇过这样的尴尬。为解决这一公害,从今年4月1日起,天津将对携犬出户不及时清理“狗屎”的养犬人罚款50元。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近日经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规定明确要求,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自行携带清洁用品,及时清理犬排泄物。未及时清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清除,并可处50元罚款。

  该规定还明确指出,严禁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公交客运车辆和长途客运车辆。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佩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犬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进入电梯的时间。

  违反该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注销养犬登记证。(责编/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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