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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边检总站2007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 2007-03-08  //www.110.com  
一、面试入围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95.1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月13日至17日

    地点:深圳市沿河南路1068号深圳边检总站指挥中心大楼(深圳市火车站东出口东行400米)

    面试每日上午9时开始。同一天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时50分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上午8时5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必须携带的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报名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原件。

    (二)社会在职考生: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原件。

    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在人才中心存档的考生,也可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内容中须注明现工作单位。
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提供的在外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证明。
上述材料中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体检和体能测试安排

    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于全部面试结束后进行,我总站将在人事部、公安部网站上发布有关通知,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前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准备5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体能测试考生请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五、注意事项

    (一)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二)请考生上网认真阅读的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及相关规定。

    (三)面试当天,部分考生需要等待较长时间才能面试,考生可自备午餐;我总站为候考考生联系了方便快餐,餐费由考生自理。

    (四)为方便考生前往深圳应试,请考生留意深圳边检总站网站(www.szbj.gov.cn)公布的相关天气、乘车等信息。

    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联系人:张雪平、董云飞

    电话:(0755)84498056、8449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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