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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全揭秘逃亡关系网

发布日期: 2010-02-23  //www.110.com  

  

郑少东(资料图片

  透风


  相怀珠紧跟进


  在内幕交易案中,惟一牵涉的落马官员是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2007年,黄光裕等人布局中关村股票时,相怀珠也获得了这一内幕消息,并动用100多万元资金,以14元每股的价格全仓买入。

黑钱
  地下钱庄汇30亿


  记者了解到,黄光裕的这笔炒股资金,是通过港澳赌业大佬连超的地下钱庄转移入境的,这就涉及到黄的另一项指控――非法经营罪。
  2007年,黄光裕为炒股筹钱,又通过连氏兄弟,将巨额港币资金转入内地,汇入了他在北京的多家公司。黄光裕在1年多时间里,将超过20亿港币兑换成人民币入境,还将10亿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出境。

套牢

  A股暴跌被套

  与大多数内幕交易案不同,黄光裕案并没有获利情节,他的如意算盘毁于A股崩盘。中关村停牌的6个多月里,A股从6124点暴跌至3700点,黄光裕势成骑虎。
  2008年5月7日,中关村复牌。为撑住14元的股价,黄光裕放言,"从长远看,中关村现在只是地板价"。
  但中关村股价只在复牌首日逆市拉了一个涨停,就随大盘一路狂泻。另一方面,由于当时房地产成为宏观调控重点,前景不明。黄光裕宣布其180亿资产进入中关村的计划搁置。2008年8月底,中关村董事会宣布放弃重组计划时,股价已跌破5元。虽然黄光裕一路跌一路抛,但到后来被抓时,他仍持仓在手。

  

连超赌船海王星号(资料图)

  锁定


  证监会查异常


  就在此时,内幕交易案发。早在2008年4月,证监会就已对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证监会发现多个操作中关村股票的可疑账户,这些散户资金量巨大,在同一时点大进大出,账户都是短时间内借用身份证开立的,而资金来源竟与香港地下钱庄有关。
  经过调查,证监会将账户的资金流向锁定在黄光裕的公司。2008年8月,证监会开始约谈黄光裕手下的财务人员曹丽亮。曹找到黄光裕,称如遭调查,会把知道的全部说出去。黄光裕意识到事态严重,给了曹丽亮一笔钱,让他躲了起来。


  割肉


  被抓时已赔惨


  2008年10月,证监会将此案移送公安部。与此同时,央行反洗钱处、反洗钱监测中心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就所掌握黄光裕非法兑换外汇的情况,先后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2008年11月,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查。11月17日,黄光裕被抓。
  据透露,黄光裕被羁押后供述稳定,对指控事实不持异议。对于自己一手斥资重组一手斥资炒股,黄光裕称,他当时确实看好中关村的未来。按照黄光裕的供述,他手中股票的平均成本价在14元。
  可叹的是,黄光裕被抓之前还在抛售股票,此时股价只剩两元多钱。后来证实,此价格是中关村股票的历史底部,是真正的"地板价"。这位昔日"首富"机关算尽,却落得"地板价割肉"下场。

  

  

黄光裕哥哥黄俊钦(资料图)

  出逃


  郑少东助黄妻


  就在准备实施抓捕时,其妻杜鹃销声匿迹。警方全力搜索,于1个月后在大连将杜鹃捕获。
  杜鹃为何突然出逃?有关部门发现,警方内部竟有人通风报信!内鬼被确认隐身于警界高层:今年1月12日,郑少东、相怀珠被带走调查。
  郑少东落网之前,连超即被抓捕。自此,黄光裕案意外触发郑少东案。案件出现重大转向。随后几个月间,多位高官和警界要员相继落马。


  上法庭


  大律师对名检察官


  黄光裕案目前确定了6名被告人,包括黄光裕夫妇和许钟民等,预计明年开庭审理。黄光裕之兄、北京新恒基集团董事长黄俊钦不涉此案,他的中行(601988)骗贷案被旧案重提,现在仍在侦查之中。
  记者了解到,黄光裕将聘请京城大律师田文昌担任第一辩护人,田文昌曾为沈阳黑社会"老大"刘涌二审改判死缓作过辩护。记者同时了解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也派出了拥有"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的一名重案检察官担任公诉人。届时将有"京城名状"对庭"十杰"检察官的一幕。

  

资料图

  关系网


  警界高官平事


  2006年,黄光裕兄弟卷入中行北京分行骗贷案,两人被带走协助调查。黄光裕一方找到黄的潮汕同乡、时任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郑少东,郑少东吩咐时任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的相怀珠将此事"摆平"。
  相怀珠原是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队长,调任公安部经侦局后,恰恰主办了中行贷款案,黄氏兄弟就此逃过一劫。

  

黄光裕和妻子杜鹃(资料图)

  黑幕


  借内幕狂交易


  有媒体近日报道黄光裕将被以行贿罪起诉。经记者了解,虽然黄光裕的关系网涉及官员众多,但黄被抓后,始终没受到行贿罪指控。之前媒体报道的三联商社(600898)和ST金泰等事也被证实与黄光裕案无关。

    据透露,警方刑拘黄光裕的罪名是内幕交易,此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后,黄被确定的两项罪名是内幕交易和非法经营。几个月来,检方也主要围绕这两个罪名进行审查,并未添加指控,最终是否据此起诉,将由检察机关决定。
  据记者了解,黄光裕案是一起证券监管大案,因内幕交易而发,也很可能止于内幕交易罪行。如果黄光裕在本案公诉时仍未受行贿指控,那么被另案起诉行贿罪的可能性不大。


  13亿元买股票


  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黄光裕案情并不复杂。2006年,为使旗下地产公司借壳上市,黄光裕入股上市公司中关村。
  一手操办中关村重组过程中,黄以内幕人员身份提前埋伏,在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敏感时期,大量买入中关村股票,以图获利。
  从2007年7月起,黄光裕伙同中关村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利用掌握中关村和鹏润地产进行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入中关村股票。
  黄光裕指使手下开立了80多个股票账户,黄光裕妻子杜鹃负责在交易时间指挥多个操盘手,累计买进1亿余股,成交额超过13个亿。

  黄光裕在春节前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引起广泛关注。不过,法律人士指出,虽然此次黄光裕的涉嫌罪名之一为单位行贿罪,而非个人行贿罪,不过这并不当然意味着黄光裕部分罪行的"被减轻",这之中,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是否归个人所有成为关键。
  中国证券报记者昨晚致电国美电器总裁陈晓,陈晓表示自己身在香港,尚不知道黄光裕被提起公诉的消息,无法评论。


  行贿所得成关键


  黄光裕由于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已由市检察二分院于春节前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检察二分院有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单位行贿罪并不必然意味着黄光裕可能刑期的被减轻。
  行贿罪如果是个人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第390条规定,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此次黄光裕被起诉的罪名之一为单位行贿罪,按照刑法第393条规定,单位行贿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刘俊海指出,刑法第393条还规定,单位行贿,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389条、第39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情节严重的,刑期仍然会高于五年。
  现在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提起公诉,说明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已经获得有关证据,显示黄光裕的行贿行为为单位行为,不过,这不能完全排除黄在其中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可能,刘俊海表示。具体涉案情况怎样,还要等开庭之后才能知道。


  国美电器难撇清


  此前,国美电器多次强调,黄光裕案件无关公司。此次黄光裕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起诉,以种种情况来看,与国美电器初始借壳上市及此后收购永乐联系紧密。国美电器已难以完全抽身事外。
  如果被定为单位行贿罪,则意味着国美电器将面临罚金。按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虽然似乎难以避免"罚金门",不过,以目前情况来看,国美电器并未因黄光裕落马而受到重大影响,以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高管层至今运作平稳。
  此外,有消息称,香港高等法院已宣布冻结黄光裕16亿港元资产。香港法院的裁决称,香港证监会指控黄光裕、杜鹃及上述两家控股公司违反了香港有关禁止使用欺诈或欺骗手段进行证券、期货和杠杆外汇交易的相关证券法律。虽然法院方面表示冻结黄光裕资产与国美无关,但其后续动向值得关注。(作者陈健健)
  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黄光裕案情并不复杂。2006年,为使旗下地产公司借壳上市,黄光裕入股上市公司中关村。
  一手操办中关村重组过程中,黄以内幕人员身份提前埋伏,在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敏感时期,大量买入中关村股票,以图获利。
  从2007年7月起,黄光裕伙同中关村公司董事长许钟民,利用掌握中关村和鹏润地产进行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入中关村股票。
  黄光裕指使手下开立了80多个股票账户,黄光裕妻子杜鹃负责在交易时间指挥多个操盘手,累计买进1亿余股,成交额超过13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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